关于公众报告传染病疫情线索的公告
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 作者:白银区卫健局 | 日期:2025-12-23 14:39 | 阅读:
公众报告传染病疫情线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传染病监测预警的重要渠道之一,对于早期识别疫情风险,快速开展疫情调查处置,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疫情线索公众报告工作,根据《国家疾控局关于做好传染病疫情线索公众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拓宽疫情信息收集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构建“人人参与、群防群控”的坚固防线,现就我区传染病防控监测线索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告途径
(一)线上24小时值班电话:0943-8610035/15293100673
电子邮箱:1307988170@qq.com
(二)线下受理地点:白银区疾控中心急传股
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受理范围(公众发现以下情形,可及时报告)
1、身边人员在与家禽、家畜、野生动物等密切接触后,出现重症或不明原因死亡。
2、身边人员近期自境外或境内传染病疫情高发国家、地区返回后,出现发热、咳嗽、皮疹、腹泻、呕吐等疑似传染病症状。
3、同一居住区域(如社区、村庄)、工作单位、学校、家庭或特定场所内,短期内(如一周内)出现多人(通常5人及以上)具有相似或相同的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皮疹等疑似传染病症状。
4、在已知的边境地区、自然疫源地或特定传染病流行区域内,发现疑似相关传染病病例、病媒生物异常活跃或动物异常死亡等可能预示疫情风险的异常事件。
5、其他可能引发公共卫生风险的异常情况或聚集性健康事件。
三、报告规范
需提供线索发生时间、具体地点、涉及人员信息、症状特征、暴露史及联系方式等关键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四、线索处置
对于接报的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仅用于疫情防控,第一时间进行风险评估和调查处置。
五、注意事项
1.如实报告:不得故意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违者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保护隐私:报告时无需透露无关个人信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对报告人信息严格保密。
3.配合调查:如线索涉及本人或密切接触者,请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防控措施。
白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