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催办公告
来源: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者:白银区 | 日期:2024-06-13 11:02 | 阅读:
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将于2024年6月30日截止。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特别提示:凡2023年12月31日前核准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或微信关注“甘肃市场监管”公众号“个体户年报”界面报送2023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截止2024年6月12日,仍有甘肃昶盛商贸有限公司等2700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还未报送公示2023年度报告。对未公示2023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现进行催告。
逾期或者不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受多部门联合信用惩戒。同时,根据2022年3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别提醒:若不再开展经营活动,请务必尽快到白银区政务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办理注销登记。
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