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运输相关证件的公告

来源:白银市白银区交通运输局 | 作者:白银区 | 日期:2025-09-22 15:45 | 阅读:

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为切实加强白银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全面提升辖区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交运函〔2020〕131号)》及省、市、区道路运政数据清理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已在白银区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及个体运输户,未按承诺时间投入运输车辆,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且超过证件有效期30天未按规定申请换发的,经公告后,依法进行注销处理。(逾期企业(个人)详见附件1)

二、对已在白银区取得《道路运输证》的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且超过180天的,车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逾期180天未按规定申请补换发的,依法进行注销处理其《道路运输证》并予以公告。(逾期脱审车辆详见附件2)

三、公告时间

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0月22日(共计30日)。

四、自查与咨询

请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务必认真自查本单位(个人)所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审验及有效期情况,确保合规经营。

若有疑问,请及时致电咨询,联系电话如下:

白银区交通运输局:0943-8318902

白银区公路运输管理所:0943-8311083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50922注销白银区籍未按承诺时间投入营运性运输车辆的企业花名册.xls

附件2. 20250922 拟注销白银区籍逾期未申请换领《道路运输证》车辆花名册.xls

附件3. 20250922 拟注销白银区籍未按规定审验《道路运输证》车辆花名册.xls

白银市白银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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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白银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运输相关证件的公告

来源:白银市白银区交通运输局 | 作者:白银区 | 日期:2025-09-22 15:45 | 阅读:

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为切实加强白银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全面提升辖区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交运函〔2020〕131号)》及省、市、区道路运政数据清理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已在白银区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及个体运输户,未按承诺时间投入运输车辆,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且超过证件有效期30天未按规定申请换发的,经公告后,依法进行注销处理。(逾期企业(个人)详见附件1)

二、对已在白银区取得《道路运输证》的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且超过180天的,车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逾期180天未按规定申请补换发的,依法进行注销处理其《道路运输证》并予以公告。(逾期脱审车辆详见附件2)

三、公告时间

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0月22日(共计30日)。

四、自查与咨询

请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务必认真自查本单位(个人)所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审验及有效期情况,确保合规经营。

若有疑问,请及时致电咨询,联系电话如下:

白银区交通运输局:0943-8318902

白银区公路运输管理所:0943-8311083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50922注销白银区籍未按承诺时间投入营运性运输车辆的企业花名册.xls

附件2. 20250922 拟注销白银区籍逾期未申请换领《道路运输证》车辆花名册.xls

附件3. 20250922 拟注销白银区籍未按规定审验《道路运输证》车辆花名册.xls

白银市白银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