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来源:白银市白银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作者:白银区 | 日期:2025-10-11 17:08 | 阅读:

根据白银区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共组建5个常规巡察组,202510112026110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编办、区动迁办、区融媒体中心、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住建局(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区营商环境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区地震局、白银盛银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红星现代学校、郑州路实验学校、培文中学、水川路幼儿园、诚信幼儿园开展常规巡察。组建1个专项巡察组202510月下旬至12医疗卫生系统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巡察,巡察对象包括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部分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学校、幼儿园;视情巡察成员单位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政协办公室

信访举报电话:17794371159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编办、区动迁办、区融媒体中心

信访举报电话:17794371160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住建局(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区营商环境局、区审计局

信访举报电话:17794371161

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区地震局、白银盛银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信访举报电话:17794371162

区委第五巡察巡察红星现代学校、郑州路实验学校、培文中学、水川路幼儿园、诚信幼儿园

信访举报电话:17794371163

区委专项巡察组:巡察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部分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学校、幼儿园;视情巡察成员单位

信访举报电话:17789587319

受理信访举报电话的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为了便于群众反映问题,委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立巡察信访举报箱。对直接向巡察组反映问题的群众,巡察组将在巡察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接待。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情况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白银市白银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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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巡 察 公 告

来源:白银市白银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作者:白银区 | 日期:2025-10-11 17:08 | 阅读:

根据白银区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共组建5个常规巡察组,202510112026110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编办、区动迁办、区融媒体中心、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住建局(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区营商环境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区地震局、白银盛银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红星现代学校、郑州路实验学校、培文中学、水川路幼儿园、诚信幼儿园开展常规巡察。组建1个专项巡察组202510月下旬至12医疗卫生系统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巡察,巡察对象包括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部分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学校、幼儿园;视情巡察成员单位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政协办公室

信访举报电话:17794371159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编办、区动迁办、区融媒体中心

信访举报电话:17794371160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住建局(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区营商环境局、区审计局

信访举报电话:17794371161

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区地震局、白银盛银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信访举报电话:17794371162

区委第五巡察巡察红星现代学校、郑州路实验学校、培文中学、水川路幼儿园、诚信幼儿园

信访举报电话:17794371163

区委专项巡察组:巡察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部分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学校、幼儿园;视情巡察成员单位

信访举报电话:17789587319

受理信访举报电话的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为了便于群众反映问题,委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立巡察信访举报箱。对直接向巡察组反映问题的群众,巡察组将在巡察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接待。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情况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白银市白银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