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 作者:白银区 | 日期:2025-12-26 15:25 | 阅读: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4780.76公顷,分布在王岘镇、水川镇、四龙镇、强湾乡、武川乡5个乡镇(详见附件),矢量范围请到区水务局查询。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已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白银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