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3-00004 | 生成日期: | 2023-05-29 |
文 号: | 关键字: | 意见,请,白银市,征求,白银区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29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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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 现将《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另请区住建局对接市住建局征求意见,请区机关事务局对接市机关事务局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务必于2023年5月30日中午下班前反馈本部门意见(盖章),无意见也请盖章反馈。联系人:魏文博 联系电话:18993986806附件: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探索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提升资源节约利用水平,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美丽白银建设,根据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全区公共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到2023年9月底,试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取得良好成效,试点区域居民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分类投放率达90%以上,分类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基本形成。 二、试点范围、期限及实施步骤 (一)试点范围 1.城市居民小区:云锦苑、印象江南、农委家属院、银珠家园、新世纪花园、金域观澜、凤凰名都、银奥佳园、祥和嘉园、胜利街小区东区、盛武家园等11个居民小区,覆盖11749户27425人。 2.机关事业单位:市政府机关大院,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大院,市政府招待所大院,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办公楼;区政府机关大院,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大院,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白银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税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文旅局、盛银公司办公楼,共100多家单位、部门。 3.试点学校:白银区第三小学。 4.公共场所:金域观澜商场。 (二)试点期限 为期3个月(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底)。 (三)实施步骤 1.前期部署阶段(2023年6月1日—6月底)。市、区两级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宣传动员;各试点区域、部门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指派专人、摸清户数,建立数据库,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试点实施阶段(2023年7月1日—9月底)。按照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试点工作全面展开,配置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健全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体系。 3.总结推广阶段(2023年10月1日以后)。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向市区其它小区及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逐步全面推行。 三、工作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注重公益、全民受益”的原则,市、区两级配合联动,区政府主导实施,委托区属国有企业(白银盛银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引进专业垃圾分类体系化建设方案提供商和数字管理系统服务商(杭州舞环科技有限公司“家宝兔”品牌),购买服务、建设管理、运行维护,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广,有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一)分类投放。全区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将采取人工模式、智能模式和“人工+智能”模式组织实施。 1.人工模式。在试点区域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即生态环保小屋,为试点小区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垃圾分类投放卡或绑定微信、APP,作为垃圾分类回收积分卡。投放人将垃圾按要求分类后,携带垃圾到生态环保小屋投放;由运营企业(盛银公司)安排人员回收,并对投放的垃圾进行计量称重,可回收物以积分方式充值至垃圾分类投放卡。积分可通过线下指定超市或定期举办的积分兑换活动兑换物品。 2.智能模式。在试点区域设置智能垃圾分类箱,为试点小区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垃圾分类投放卡,作为垃圾分类回收积分卡。投放人使用垃圾分类投放卡感应智能垃圾分类箱,或通过微信和手机APP扫描智能垃圾分类箱上的二维码,按提示将分类好的垃圾正确投放至智能垃圾分类箱后获得相应积分。积分可通过线下指定超市或定期举办的积分兑换活动兑换物品。 (二)分类收集。试点区域内投放的金属、纸张、玻璃、塑料制品、废弃塑料、织物等可回收物及有毒有害垃圾先由投放人自行投放至智能垃圾箱、有毒有害垃圾箱或生态环保小屋暂存。大件可回收物,可通过电话预约或在微信APP上预约运营企业上门取件。 (三)分类运输。运营企业负责将智能垃圾箱或环保小屋收集的可回收物运往再生资源回收点(分拣中心),确保做到日产日清。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有资质的处置企业做好有毒有害垃圾运输处置。 (四)分类处理。试点区域的可回收物由运营企业处理;有毒有害垃圾按规定处理;厨余垃圾由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白银振华环保公司处置;其它垃圾按照现行的处置模式转运至白银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分类标准。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四分法”要求实行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 1.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纸(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等),废塑料(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塑料瓶、硬塑料等),废金属(易拉罐、铁、铜、铝等制品),废包装物(包装袋、编织袋、胶带、泡沫塑料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电视、手机、电脑等),废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等),废旧纺织物(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废弃衣服、桌布、洗脸毛巾、书包等),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物(牛奶饮料、化妆品、日化用品等)等。 2.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含镍氢、镍铬电池、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节能灯等),废旧含汞用品(废温度计、湿度计、血压计等),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济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3.厨余垃圾(湿垃圾)。即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中日常生活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及家庭内产生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 4.其他垃圾(干垃圾)。由个人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或厨余垃圾)以外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受污染和无法再生的纸张,如纸杯、复写纸、卫生纸、面巾纸、湿巾纸、尿片等;无法再生的生活用品,如陶瓷制品、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品、保鲜袋(膜)、妇女卫生用品等;其他物品,如烟蒂、灰尘、大骨头、宠物粪便等。 白银振华环保公司餐厨垃圾处理场未提升改造之前,城区居民小区餐厨垃圾暂与其它垃圾混合投放后按原渠道进行处理。 (二)分类设施及人员配置 1.收集设备和人员配置:收集设备主要由垃圾分类投放卡、智能可回收垃圾箱(纸张、塑料、玻璃、金属四个箱体)及有毒有害垃圾箱、生态环保小屋(内设置纸张、塑料制品、玻璃、金属、废弃塑料、织物、有害垃圾7个箱体及电子秤1台)构成,视试点区域具体情况进行配置。 (1)凤凰名都、银珠家园、新世纪花园、胜利街小区东区、祥和嘉园、盛武家园等6个居民小区采用“人工模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每个小区分别建设1间生态环保小屋作为收集屋,设置1个有毒有害垃圾箱,配1名巡检员;每户发放一张垃圾投放卡。(责任单位:盛银公司;配合单位:人民路街道、纺织路街道、公园路街道、工农路街道、武川乡) (2)银奥佳园、农委家属院等2个居民小区采用“智能模式”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依托原有智能可回收垃圾箱,进行系统兼容,每户发放一张垃圾投放卡;每个小区设置1个有毒有害垃圾箱,配1名巡检员。(责任单位:盛银公司;配合单位:人民路街道) (3)云锦苑、印象江南、金域观澜等3个居民小区采用“人工+智能模式”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每个小区建设1间生态环保小屋作为收集屋,设置1组智能可回收垃圾箱和1个有毒有害垃圾箱,配1名巡检员;每户发放一张垃圾投放卡。(责任单位:盛银公司;配合单位:纺织路街道、王岘镇、人民路街道) (4)市、区两级部门单位采用“人工模式”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市政府机关大院,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大院,市政府招待所大院;区政府机关大院,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大院,分别建设1间生态环保小屋作为收集屋,设置1个有毒有害垃圾箱,配1名巡检员;其他相关单位办公楼,根据自身实际,设置1间垃圾收集暂存点,定时由盛银公司负责回收。各机关事业单位每单位配发一张垃圾分类投放卡,确定专人负责定时收集、投放生活垃圾,投放结束后所得积分可在指定积分兑换超市兑换物品。(责任单位:盛银公司;配合单位:市、区机关事务局及各部门单位) (5)白银区第三小学采用“人工模式”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建设1间生态环保小屋作为收集屋,设置1个有毒有害垃圾箱,配1名巡检员;每个班配发垃圾分类投放卡1张。(责任单位:盛银公司;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第三小学) (6)金域观澜商场采用 “人工+智能模式”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建设1间生态环保小屋作为收集屋,设置1组智能可回收垃圾箱和1个有毒有害垃圾箱,配1名巡检员;每个商户配发垃圾分类投放卡。(责任单位:盛银公司;配合单位:区商务局、人民路街道、金域观澜商场) 各试点范围内巡检员由盛银公司配备,主要做好生活垃圾定时收集、协助分类、指导分类、协助计量、协助积分等工作。 2.转运设备配置:盛银公司根据试点范围可回收物的收集量,合理设置可回收物转运车辆,智能可回收箱和生态环保小屋分类垃圾随满随拉,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三)责任分工 市住建局:负责市级层面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推进和规范指导等相关工作。 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市级单位生态环保小屋配合建设工作,及各单位垃圾投放卡发放、协调管理、宣传动员等相关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与市住建局对接,协调试点小区物业公司协助盛银公司做好生态环保小屋及智能可回收箱点位的设置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配合盛银公司对接相关超市、商铺做好积分兑换工作;负责配合盛银公司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逐步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一步提高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率。 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配合盛银公司做好试点区域内的区级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垃圾分类试点宣传有关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试点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监管,并对不当行为进行劝导或处罚。 白银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监督有毒有害垃圾规范处置。 区环卫局:负责全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做好垃圾分类过程中其它垃圾中转、运输工作。 区教育局、纺织路街道、人民路街道、工农路街道、公园路街道、王岘镇、武川乡:具体负责配合盛银公司做好试点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短板,每月向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信息、汇报问题。 区卫健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纳入年度爱国卫生检查考核范围。 盛银公司:负责对接杭州舞环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服务,制定垃圾分类试点运营方案(包括宣传培训、巡检督导、积分兑换、数据分析),建立垃圾分类处理运营管理云平台,管理云平台后台包括:地图视图、人员管理(含居民)、垃圾处理设备管理、积分管理、垃圾量汇总情况管理、日常巡检管理等;负责配备配足垃圾分类巡检员及清运车辆,做到及时清运处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做好生态环保小屋和智能回收箱点位设施设备的建设及日常运营维护等工作;负责每月向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数据分析报表,积极配合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每季度各试点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公示。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协调机制。成立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议等工作。各责任部门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报送信息,按照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工作保障。盛银公司要统筹负责各项建设运营维护保障工作,试点阶段设施设备、运营平台、线上宣传及培训等费用由盛银公司承担;区住建、环卫等相关部门要做好监管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试点责任单位要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吸引和鼓励更多的市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继续利用公益性宣传、社会性宣传渠道,融合应用新媒体、传统媒体和社区阵地等,通过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和“小手拉大手”活动,广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营造人人参与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1.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生态环保小屋设置点
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莉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 组 长:杨 理 市住建局局长 蔺珊琳 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王双虎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罗继刚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杨文辉 区政协副主席、区教育局局长 王建仓 区委办公室主任 陶鸿平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高 发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高政德 区财政局局长 张生明 区住建局局长 刘德信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麻晓东 白银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 李子和 区商务局局长 李积明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苟 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冯春林 区环卫局局长 狄国云 王岘镇镇长 曾继龙 武川乡乡长 罗佳东 强湾乡乡长 曾俊凯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子明 公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恒瑞 工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富龙 纺织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有春 区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强科文 盛银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卫局,罗继刚任办公室主任,张生明、冯春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衔接调度、具体推进等各项工作。
附件1 生态环保小屋设置点
注:生态环保小屋按每个约9万元成本,14个,共计1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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