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22 生成日期: 2024-08-30
文       号: 白政办发〔2024〕66号 关键字: 信用,工作,单位,区,信息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30 15:44
浏览次数:

区直相关部门、区属相关单位,中央、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白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826

 


 

银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区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稳步解决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短板弱项,推进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提升为重点,提升归集质效,补齐短板弱项,强化工作保障,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创新,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提升数据归集质效。严格按照《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4年版)》发改财金规〔2024203,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应示尽示杜绝出现错报、漏报、迟报、瞒报。严格落实《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4年版)》要求,推动社会保险、新型农业主体、涉农清单、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水、电、气、纳税、不动产、科技研发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及时归集、持续更新;实现数据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和迟报率、瞒报率双清零的目标。强化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持续跟进合同履约状态。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按职责负责

(二)完善信用承诺。完善事前信用承诺与事中事后监管衔接机制,加强后续监管针对性。推动在政务服务中广泛适用信用承诺制,构建承诺履约闭环管理,助力缩减企业办事证明材料和办理流程确保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全量上传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信用承诺信息。加强承诺履行情况跟踪核查,将履约践诺情况纳入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推动形成便捷高效审批监管服务流程。(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按职责负责

(三)拓展信用监管覆盖面按照《甘肃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甘信用办发〔20233号),统筹使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规范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拓展在发展改革、税务、食品药品、文旅、交通运输、仓储物流、招标投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知识产权、物业管理、建筑管理、水利水土保持、自然资源、农业投入品、畜牧兽药、林草、商务、教育培训、劳动力市场、网络安全财政性资金使用等25领域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行业领域要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并抓好制度落实,按要求及时反馈信用监管开展情况,积极应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动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创新联合监管模式,提高协同监管能力和综合监管效能,以信用助推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按职责负责

(四)规范失信奖惩。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监管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失信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失信名单互享互认互用。推动各行业持续拓展信用奖惩措施应用领域区委宣传部、区编办、区发改局、区法院、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民宗局、白银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白银分局、市生态环境白银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林草局、区医保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烟草专卖局等29个部门涉及严重失信主体信息的相关单位与区大数据中心沟通衔接,未在政务服务平台按照要求将守信激励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查询服务嵌入政务服务工作流程,9中旬完成嵌入;已嵌入政务服务工作流程的部门单位,做好信息查询服务,并依法依规落实信用奖惩措施同时,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以食品药品、生态环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育、城市运行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为重点,依法依规加大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监管和惩戒力度。(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按职责负责

(五)健全信用修复。按照《甘肃省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甘营商〔202416号),坚持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制度,引导失信主体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推动各监管部门主动指导失信主体做好信用修复,降低修复成本帮助失信主体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信用修复,及时共享信用修复结果,推动相关平台网站同步完成信用修复,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按职责负责

(六)拓宽信用报告应用范围按照《甘肃省关于推行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实施方案》(甘营商〔202412),稳妥推进经济信息等38个领域专用信用报告应用工作,基本实现全主要执法领域全覆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按职责负责

(七)压降失信主体数量和占比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分类梳理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反馈的白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向相关管理部门反馈具体名单。推动相关管理部门于9中旬制定清退方案,加强严重失信主体退出管理,依法合规压降严重失信主体数量和占比。力争在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中,严重失信主体占比、退出比例、新增比例等指标排名不低于当月白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综合排名。(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区法院,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八)提升纳税信用围绕纳税信用管理基础知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提升纳税信用级别等途径,加大A级纳税人优惠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开展A级纳税人培育行动,优化服务举措,简化评定程序,鼓励纳税人积极参与A级纳税人评定工作。梳理B级纳税人清单,建立专项跟进指导工作机制,将信用评价指标分数较高的B级纳税人发展成A级纳税人。围绕A级纳税人守信激励,探索开“A级纳税人+信易+”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九)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开展信易贷平台宣传工作,引导企业依托信易贷平台发布融资需求,提升信易贷使用频率;区财政局组织金融机构利用信易贷平台发布银行需求信息、做好融资对接提高获贷企业占比。争取信易贷获贷企业数量10月底前达到城市存续企业总量(含个体工商户)的4%以上。(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金融机构

(十)开展信用+”服务聚焦医疗、托育、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出行等重点领域,以社区、商圈、街镇等为载体,实现应用场景叠加深化,拓展+应用场景。常态化组织开展以诚信经营文化、信用助企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加大与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信用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合作力度,推动信用共建共享共用。建立区信用创新典型案例工作台账,定期通报信用创新实践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的情况,督促部门单位强化信用创新力度,提高报送质效。力争各成员单位每季度上报1篇。(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按职责负责

(十一)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一是健全通报制度,坚持数据报送日监测,实时监测区数据源单位报送数据,确保数据报送质效。针对创新实践典型案例报送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及时通报全区信用工作亮点、改革措施和典型经验做法。二是针对目前存在的严重失信主体、A级纳税人、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等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商请相关部门在开发信易+”应用场景、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开展联合奖惩工作、信易贷获贷企业占比、创新信用工作实践等方面发力,对冲补齐在城市信用监测上的失分责任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法院,区税务局

三、工作保障

开展培训工作。围绕新版《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8月中旬配合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线上完成各成员单位业务人员集中培训工作,针对业务人员培训后实操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业务交流群解决在数据报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在群发布指导视频、解说动画等,力争报送无延误、数据无错误。

)固定工作人员围绕解决因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更换频繁导致的责任不明晰、工作不延续的问题健全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联络员工作机制,压实数据报送责任,确保1社会信用信息提供单位配备1个账号、固定1名管理人员、绑定1个手机号码,并向营商环境建设局报备,保证数据报送跟进及时、责任到人

  

附件:0815附件:《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2024版)》数据报送任务修改(定)(1).xls

关于印发《白银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关于对《白银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解读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