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3-00004 生成日期: 2023-09-19
文       号: 白政办发〔2023〕74号 关键字: 保,参,缴费,医保,工作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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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根据《市医保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发〔2023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进一步做好我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全民参保扩面工作

不断扩大参保范围。参保是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的基础,是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放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

强化部门协同。医保税务财政民政卫健教育乡村振兴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各乡镇街道紧密协作,形成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加强人员信息比对和共享,核实断保、停保人员情况,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形成本地区全民参保计划库,科学确定参保扩面对象,稳步提高参保率,确保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2023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计划为14.95万人,各乡镇(街道参保计划人数见附1

(三)坚决落实部门职责。

医保负责做好参保登记和协调督查工作,确保参保工作有序推行

税务承担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征缴主体责任,并协同区医保局开展参保征缴督查工作。

乡镇(街道做好各自辖区居民参保宣传、动员、缴费、资助等工作,确保辖区居民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区教育局要加大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等学生医保参保政策的宣传动员工作,力争通过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参保,大中专院校学生原则按照学籍地参加白银区城乡居民医保。

区财政局做好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补助及农村计生两户和特殊人群资助筹资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到位。

区卫健局做好全区农村计生两户人口数据精准统计,报区医保局完成参保全额代缴工作。

区乡村振兴局做好脱贫人口、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数据统计、参保宣传动员工作,负责督促各乡镇确保此类人群参保率100%

区民政局做好特困人员、孤儿和低保对象数据统计、参保宣传动员,将特困人员、孤儿名单报区医保局完成参保全额代缴工作,负责督促各乡镇(街道确保此类人群参保率100%

区残联做好残疾人口数据统计、参保宣传动员工作,负责督促各乡镇(街道确保此类人群参保率100%

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退役军人参保对象数据统计、参保宣传动员工作,并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中困难人群参保工作,确保退役军人参保率100%

代收银行要做到线上线下缴费渠道畅通,特别是做好线上APP操作路径宣传和老年人柜台缴费服务工作。

全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职工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家人及亲属按时缴纳医保。

二、筹资标准

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医药技术进步、医疗费用增长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等因素,2023年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一)继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23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为每人每年64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12元,省市县财政按《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218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白银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9136明确的标准分担(见附表2)。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实行补助。财政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二)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为每人每年380元。

三、资助对象及标准

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实行全省统一的分类资助政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参保缴费经济负担  

1.特困人员、孤儿、农村计生两户实行全额资助。人员由民政卫健审核认定,各乡镇、街道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区医疗保障局按省市区有关政策给予全额资助。

2.农村一、二类低保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和农村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31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资助标准为250元。

3.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临时性纳入定额资助范围,资助标准为100

4.脱贫人口继续按照100元标准定额资助

全额资助对象实行免征代缴,个人无需缴费;定额资助对象实行差额征缴,按照个人缴费标准扣除相应资助标准的差额进行缴费,个人只缴差额部分。资助对象身份类别发生变动的,已享受的资助待遇暂不调整,下个参保年度按照新的身份类别享受相应资助政策

四、缴费方式和渠道

线下渠道:

银行柜面办理: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兰州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设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线下缴费。

)线上渠道:

1.电子银行自助缴费: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兰州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等手机电子银行自助缴费。

2.微信缴费:我服务城市服务白银社保缴费甘肃社保缴纳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3.支付宝缴费: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选择居民医保缴费。

4.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我要缴费输入身份信息选择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选择日常缴费、缴费年限。

五、缴费期限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910日至1231日,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411日至1231日。

特殊缴费

乡()和医保部门按照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动员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实现100%参保并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新生儿、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含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断保人员等特殊人群,可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实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七、信息支撑

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税务征缴平台以及政务服务平台等信息化支撑体系,优化部门信息共享,推进部门间参保人基础信息一家采集,多家共享,推动参保缴费集成化办,推行线上一件事联办、窗口业务线下一厅联办。持续开展医疗保险相关基础数据治理,清理医疗保险跨省重复参保和跨制度重复参保。提高数据传输效率,医保部门要主动配合税务部门规范数据传输标准和内容,改造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互相提供细化到个人的对账明细数据,确保账实相符。进一步优化两部门信息平台间的传输时间、传输功能,减少数据传输链条,及时推送实缴信息,确保及时记录个人医保权益,确保缴费信息回传时间达到T+1。建立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单位的业务协作和数据共享交换机制,通过政务共享平台,共享居民基础信息,实现相关数据互联互通,及时做好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脱贫人口标识,落实资助参保政策。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保障公民健康权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的高度,充分认识参保缴费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落实全民参保计划要求,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力组织实施。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医保局定期向委、政府汇报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进展情况,将参保完成情况纳入我区医保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充分发挥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作用,积极开展进村入户服务和参保缴费动员工作压实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继续建立健全、乡、村三级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资助台账。

(三)加强宣传引导乡镇(街道要结合白银市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与待遇挂钩试点政策,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对未参保人员实行精准推送式宣传,使群众全面了解医保政策和参保意义,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努力实现应保尽保。要进一步梳理宣传参保缴费流程、制定参保缴费服务指南,主动公开政策咨询电话,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大力推行方便快捷的缴费方式。医保、税务部门要加大参保缴费宣传引导力度,推动服务向基层下沉。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使用力度,利用移动端、在线平台、共享经济平台等多种途径拓展多样化的参保缴费渠道,提高参保缴费政策知晓度,提升服务便利性。

)注重凝聚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区医保、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稳妥有序做好参保缴费工作;区税务局、区医保局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重视、造成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上报区委、区政府予以通报、约谈或问责,对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给予奖励;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各相关单位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区医保局、区财政、区税务局报告。

 

附件1.白银区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计划表

附件2.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表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13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13日印发


1

 

白银区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计划表

乡镇(街道)

2023年参保计划人数

总计

149500

水川镇

20951

四龙镇

9900

9950

武川乡

10990

强湾乡

8625

人民路街道

16940

公园路街道

23780

四龙路街道

16510

工农路街道

11588

纺织路街道

20266

 

 


2

 

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表

档次

县区

合计

(元)

中央财政

(元)

省级财政

(元)

市级财政

(元)

县区财政

(元)

第一档

会宁县、靖远县

640

512

116.2


11.8

第二档

白银区、平川区

640

512

112

7

9

第三档

景泰县

640

512

112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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