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1970-172807 | 生成日期: | 2018-12-21 |
文 号: | 白政办发〔2018〕133号 | 关键字: |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划定全区火葬区范围的通知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 |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全区火葬区范围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8-12-21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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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依法加强殡葬管理,积极推进殡葬改革,革除殡葬陋习,节约和保护资源,树立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省政府划定的全省火葬区范围,现将划定白银区火葬区范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全省火葬区公布之日起,凡火葬区内死亡人口,除国家另有规定或少数民族群众有其他丧葬习俗外,一律实行火葬;未按规定火化和未在规定区域安葬的财政供养人员,停发丧葬费和抚恤金。土葬改革区内死亡人,允许土葬,也允许火葬。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此次划定火葬区范围为契机,加强殡葬法规政策宣传,引导群众自觉移风易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殡葬服务设施,更新改造落后火化设备,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要着力推动葬式葬法改革,依法推行遗体火化,骨灰或遗体公墓内集中安葬,推广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 三、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强殡葬服务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针对推行火葬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检查指导,防止引发社会矛盾,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殡葬改革的良好局面。 四、白银区火葬区范围:人民路街道、公园路街道、四龙路街道、工农路街道和纺织路街道狄家台社区、银西社区、育才路社区、长安路社区、警苑社区、稀土新村社区。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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