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3-00001 生成日期: 2023-02-17
文       号: 关键字: 奖,补,经营,主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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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乡村振兴局对《白银区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的解读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1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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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乡振发20229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意见》(甘农领办发20223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帮扶项目资金使用效果,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增强帮扶项目对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使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持续稳定增加收入,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白银区区实际,在经过前期深入乡、村调研,充分研究讨论,征求乡镇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白银区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审议稿)》。

二、制定依据: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乡振发20229号)

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意见》(甘农领办发202232号)

三、具体内容:

本实施细则共分二十一条内容,包括资金来源、联农带农对象、扶持主体、扶持方式、扶持标准,申报程序、规范管理服务、强化要素保障、严格监督管理等。

(一)资金来源

主要包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

(二)联农带农对象

重点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进行带动帮扶,在此基础上,有序带动其他农户发展。

(三)扶持主体

 项目经营主体包括在域内注册投资、依法生产经营并建立符合本细则要求的联农带农机制的各类项目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基地(园)、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经营主体、农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等。

(四)扶持方式

市场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投牛还犊 (投羊还羔等)、技术服务指导、吸纳就业等方式,直接带动农户发展、直接增加农户家庭经营性收入或工资性收入的,才可以使用帮扶资金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资产入股(或租赁)等方式,对经营主体予以扶持。

 

(五)扶持标准

1.种养殖奖补:种植业主要以马铃薯、瓜菜、苹果、中药材、小杂粮、饲草为主,养殖业以肉(奶)牛、肉羊、生猪及其他养殖场为主,达到种植、养殖规模要求,并带动一定数量农户的经营主体按地亩数或养殖头数进行奖补;2.土地流转奖补;劳务用工奖补;收益分红奖补;农产品收购、储藏、加工、销售环节奖补;农业龙头引培环节奖补;品牌创建环节奖补;创建产业园奖补;贷款贴息奖补等,按照带动效益及创建标准不同进行分类奖补。3.同一农业经营主体可同时享受多类奖补,年度多项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60万元。已享受中央、省、市、区其他项目奖补资金的不再享受本奖补政策。

(六)申报程序

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采取自主向属地村申报,经村、乡审核后,报区项目主管部门,经区级审核、公示后,开展乡镇验收及区级验收形成奖补名单。

(七)管理服务、要素保障、监督管理

     相关管理事项由区乡村振兴局协调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等相关行业部门统筹开展,确保实施细则合法、合规、有序、稳定实施。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区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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