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21 | 生成日期: | 2024-05-08 |
文 号: | 关键字: | 充电,建设,设施,基础设施,新能源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关于《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08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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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统一布局规划建设和运营白银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以下简称新能源电动车辆)充电设施,优化供给结构,规范全区范围内新能源电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使用新能源电动车辆需要。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甘肃省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落实措施》(甘发改就业〔2023〕560号)等。 三、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加快重点区域建设、严格执行配置比例、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充电设施运营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五部分。 (一)加快重点区域建设。在积极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力推动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严格执行配置比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严格落实好居民区、工作场所、公共停车场等配置充电基础设施的比例要求。在建设工程备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时,要严格执行配建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的比例要求。在审查住宅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施工图时,应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 (三)充电设施建设管理。重点对个人自有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单位既有停车位专用充电设施建设(非经营性)、单位既有停车位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经营性)三个方面的申请办理流程和审核所需申请材料进行了细致说明,同时,对新建(或改扩建)独立占地的其他专用、公用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和城市新建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时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的充电设施等手续办理予以区分和明确。 (四)充电设施运营管理。一是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应将投入运营和使用的充电设施相关系统数据,对接接入区级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区级平台);居民个人自用、单位专用充电设施相关信息由辖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一在区级平台进行登记。二是充电设施运营主体、自用(专用)充电设施所有人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充电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五)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对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做到有的放矢、紧密协同,全力支持充电设施规范有序建设。 最后一部分为附件,共2个附件。分别为:1.《居民个人新能源电动车辆充电设施安装使用承诺书》,2.《白银区新能源电动车辆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登记审查表》。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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