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28 | 生成日期: | 2021-11-12 |
文 号: | 关键字: | 扶贫,资产,项目,资金,管理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关于对《白银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 |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1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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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全区扶贫资产监督管理,明确扶贫资产管护责任,提升扶贫资产运营效益,规范扶贫资产收益分配,防止扶贫资产流失,确保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保值增值,切实维护扶贫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受益者的合法权益。本办法所称扶贫项目资产,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中央和省市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行业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和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用于扶贫的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央农办 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 省委农办 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函〔202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三、具体内容: 《白银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共九章三十三条,由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负责全区扶贫资产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发改、组织、教育、财政、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住建、水务、卫健、文旅、商务等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部门对行业扶贫项目资产摸底、确权、管护、运营、处置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做好风险防控,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的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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