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5-00040 | 生成日期: | 2024-12-24 |
文 号: | 关键字: | 管理,储备粮,明确,共,储备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关于对《白银市白银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白银市白银区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解读 | |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2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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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区级储备粮管理和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油管理,调节市场供求、强化宏观调控、应对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粮情不断变化,特别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家对储备粮规范管理和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安全保障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区级储备粮管理和保障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油安全。 二、制定依据: 根据省政府修订《甘肃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甘肃省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修订《白银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白银市地方储备成品粮油管理办法》。按照区政府安排,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结合区级储备粮管理现状,在2018版办法基础上起草新版管理办法。 三、具体内容: 《白银市白银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共七章四十条。 第一章总则,共七条。明确了区级储备粮(含油,下同)管理的目的、适用范围、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等; 第二章计划和落实,共五条。明确了区级储备粮收购计划制定、入库成本价格核定、收购质量检验检测的主体和程序; 第三章储存,共七条。明确了承储企业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和不得违反的工作规定; 第四章轮换,共六条。明确了区级储备粮轮换年限,小麦一般不超过五年,食用油一般不超过两年,同时对轮换销售款的归集、轮换工作程序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动用,共五条。对动用区级储备粮的条件和审批程序进行了限定,动用区级储备粮,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动用方案,报区政府批准,紧急情况下可由区政府直接下令动用。 第六章监督检查,共六条。明确了监督检查的主体和职责范围,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检查承储企业执行规定情况,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七章附则,共四条。明确了本办法使用的范围。 《白银市白银区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管理办法》共九章四十条。 第一章总则,共六条。明确制定了管理办法的指定范围、工作职责、相关部门职责等等; 第二章计划和落实,共五条。明确了区级储备粮油收购计划制定、应急成品粮储备、区级储备粮油销售等; 第三章质量管理,共四条。明确了应急大米、小麦粉、食用油的采购标准; 第四章仓储管理,共五条。明确及承储企业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及承储企业储备区级成品粮油店规定; 第五章轮换,共二条。明确了区级成品储备粮油的轮换交易方式、轮换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第六章应急动用,共五条。明确了区级储备成品粮油动用条件、制定区级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动用方案及实施等; 第七章财务管理,共二条。明确应急成品储备粮油的储备费用的标准及应急成品储备粮油的验收; 第八章监督检查,共四条。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油库存监督检查机制,采取联合检查; 第九章附则,共四条。明确施行时间及负责解释人员。
文件链接: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白银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白银市白银区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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