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将生活污水、泔水排入城区雨水管网的提醒函
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 作者:白银区城管执法 | 日期:2026-10-22 16:50 | 阅读:
关于严禁将生活污水、泔水排入城区雨水管网的提醒函
辖区经营户:
为维护城区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防止雨水管网堵塞、城市内涝以及水体污染,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现就规范排水行为提醒如下:
一、禁止行为
严禁任何餐饮企业、商铺门店将生活污水、泔水、餐厨残渣、清洗废水等排入雨水收集口、雨水管网。雨水管网只允许排放雨水,不得接入污水、餐厨废水。
二、相关法律责任
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条: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餐饮单位应当配套建设隔油设施,餐厨泔水交由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污水接入污水管网排放。
三、工作要求
请各商户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排水行为,不得私接管道、向雨水篦子倾倒废水残渣。白银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各街道将持续开展排查,一经发现违法排放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请各经营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共同维护良好市容环境。
特此提醒。
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