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流浪犬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区执法局 | 作者:区执法局 | 日期:2017-07-17 17:14 | 阅读:
近年来,我市流浪犬数量呈逐年增多趋势,且发生多起流浪犬咬死咬伤牲畜事件,大量流浪犬随地便溺、乱咬伤人、乱叫扰民、上路扰车,严重影响了公共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为了加强流浪狗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我局决定开展流浪犬清理整治工作。现根据白银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流浪犬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市创城办发〔2017〕13号)精神和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为出发点,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为重要举措,广泛宣传犬患危害性,集中开展流浪犬捕捉行动,对流浪犬、无主犬实行集中收留和饲养,力争在短期内改善犬患突出现状,为有效探索规范养犬长效机制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要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犬患的危害性,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自觉参与流浪犬清理整治工作。同时,教育引导饲养家犬的居民务必要增强责任意识,养犬一律实行圈养、拴养和有看护的放养,饲养家犬的居民必须定期主动到区畜牧局对饲养犬只进行狂犬病接种免疫,加强对饲养犬的日常管理,杜绝家犬伤人、污染环境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王岘镇及各街道城管执法大队要将养犬规范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巡查工作范围,通过贯彻落实各项措施,加大违规养犬的查处力度,改变过去无部门管理的状况,严格监督管理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遵守相关规定。一是犬只定期进行检疫和免疫;二是城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三是遛犬要拴犬链,犬只不得带入商场、超市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四是饲养犬只不得扰民或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五是组织对流浪、无主犬进行捕捉、收留和饲养。
(三)整治范围。白银城区街面道路、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城郊结合部等区域。
三、工作措施
(一)捕捉。抽调部分城管执法人员,并邀请社会公益爱心人士及志愿者组成专门捕捉队伍,集中对城区流浪犬、无主犬进行捕捉。捕捉时要使用专业设备,严禁采取棍棒敲打等粗暴捕捉方式。将流浪犬、无主犬捕捉后,送至犬只留检所进行检疫、免疫和绝育。
(二)收留。乡镇街道要发动社区、村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犬只保护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协助区城管执法局做好流浪犬、无主犬捕捉工作,并对养犬规范作出约定,督促引导饲养犬只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犬只留检所将流浪犬、无主犬进行检疫、免疫和绝育后,送至集中饲养基地(白银区四龙镇车辘沟犬只收容所)进行饲养。
(三)饲养。协调四龙镇人民政府在四龙镇车辘沟建设犬只收容所,将经过检疫、免疫、绝育的流浪犬、无主犬进行集中收容饲养。收容所饲养员由区城管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开办经费主要通过社会募捐和政府差额拨款的形式进行筹集。建立犬只领养制度,允许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领养,领养人不得销售、屠杀、遗弃被领养犬只。犬只出现死亡的,收容所将对犬只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12日—7月25日)利用各类媒体、社区公示栏、宣传栏等发布开展流浪犬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充分认识犬患的危害性,自觉参与并支持流浪犬清理整治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牵头,调查了解辖区饲养犬只种类、数量、免疫、是否存在扰民和违规遛犬、破坏环境等情况,对市民饲养犬只进行初步判断和界定,将烈性犬、攻击性犬列出名单,建立台帐,落实相关责任。
(二)全面清理阶段。(7月26日—8月10日) 规划许可科协调区畜牧局设立犬只留检所,协调四龙镇人民政府在四龙镇车辘沟建设犬只收容所,专门负责犬只的检疫、免疫、绝育、集中饲养等工作。以区城管执法局机动应急处置大队为主,联合社会公益爱心人士和志愿者组成专门捕捉队伍,开展流浪犬清理整治行动,专门负责城区流浪犬、无主犬的捕捉和处置。捕捉时要使用专业设备,严禁采取粗暴捕捉方式,要将捕捉的犬只送到留检所进行检疫、免疫和绝育,再送至犬只收容所进行集中饲养。
(三)长效巩固阶段(8月10日以后)。建立犬只领养制度,允许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领养收容犬只,领养人不得销售、屠杀、遗弃。犬只出现死亡的,收容所要将对犬只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发动社区、村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犬只保护协会等社会组织,对养犬规范作出约定,督促引导饲养犬只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王岘镇和各街道城管执法大队要加强日常巡查,对各类流浪犬、无主犬做到发现一只捕捉收容一只。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大犬类集中整治的组织协调,发动社区、村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犬只保护协会等社会组织,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载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王岘镇和各街道城管执法大队要坚决捕捉和收容流浪犬、无主犬,大力整治无证犬、违规遛犬、饲养烈性犬等行为,确保城区基本无流浪犬、违规遛犬、犬类伤人扰民、破坏环境等问题。督查科定期对流浪犬捕捉、收容、饲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察纠违规违纪行为。
(二)规范捕捉行为。专门捕犬队伍由区城管执法局机动应急处置大队负责。捕捉时要使用专业设备,严禁采取棍棒敲打等粗暴捕捉方式,要将捕捉的犬只送到留检所进行检疫、免疫和绝育,再送至犬只收容所进行集中饲养。
(三)做好饲养管理。收容所要认真核实犬只数量,按照一犬一档的原则,进行拍照并登记犬只的毛色、种类、有无疾病等信息。同时,根据体型大小、有无疾病等分类圈养、喂食、消毒,不得擅自处置被收容犬只。
(四)严格领养程序。流浪犬收容所要建立犬只领养制度,严格规范犬只领养程序,要认真审核领养人相关证件材料,对领养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手续齐全的,予以领养,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材料不齐全的,及时当面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