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 作者:区执法局 | 日期:2019-03-28 17:45 | 阅读:

白区城管发〔2019〕39号


区统计局:
  根据《白银区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区委办函字〔2019〕11号)文件要求,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方案》,对照明确提出的12项重点自查自纠内容,逐一进行自查。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我局把开展防范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作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坚决有力的措施认真做好问题自查。针对防范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自查自纠内容,第一时间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影响城市管理统计数据质量的各种漏洞亲自上手、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跟踪督办,确保自查工作不遗漏、整改措施得当有力。  
  (二)明确统计责任,列出整改清单。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报送、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局办公室为城市管理领域统计工作主体,财务室为财务统计部门,法制科为依法行政数据统计部门,督查科为举报投诉问题整改数据统计部门,数字城管大队为城市管理数字城管统计部门,设专人专岗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统计工作,并对统计信息报送内容、报送人员、报送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通过建章立制,严防统计造假、弄虚造假。按照“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账”的标准,认真查找梳理汇总问题,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三)加强统计宣传,开展自查自纠。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及时在全局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数据统计为重点,要求各科室、各执法大队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重点,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确保数据来源一致、报送口径一致、报送数据一致、对外发布数据一致、统计资料一致。
  (四)强化学习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制定并落实《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学习培训计划》、《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制度汇编》,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和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统计人员责任感和事业心,引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意见》、《办法》和《规定》等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的指导作用,使统计人员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提高城市管理相关信息报送质量,确保统计工作有序进行。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加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意识不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有待提升,对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认识不高,定期部署统计工作较少。
  二是统计法制学习宣传不浓厚。没有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内容列入日常学习计划进行学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营造统计法制宣传氛围。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机会,强化对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使干部职工自觉学法,不断增强统计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履职和依法统计能力。
  (二)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建立健全单位统计法内部学习制度、各类统计制度等相关制度建设,继续深化统计工作研究部署,明确统计直接责任人以及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等工作,加强对统计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的检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反映实际。
  (三)“紧盯”数据质量防范弄虚作假。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城市管理各类数据的审核力度,重点关注与实际不符、瞒报虚报城市管理领域数据的科室、执法大队,对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 1.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自纠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2.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整改工作清单


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3月27日

附件1防治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责任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