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印发《实施方案》——加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来源:新甘肃客户端 | 作者:白银区发改之窗 | 日期:2024-09-27 10:03 | 阅读: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燕春丽)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全力加力支持“两新”,力争到2024年底,全省更新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超过1600辆,农业机械4000台以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000辆、动力电池600套以上,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0%,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规范率超过90%。
《实施方案》明确,全面落实加力支持设备更新政策。扩大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规模。聚焦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传统行业,加力开展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升级改造;优化住建领域设施设备效能。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加快推进建筑制冷、供热、城镇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步伐;提高农业领域设备更新补贴标准;提高能源电力设施设备水平;提升教育文旅医疗领域设备水平;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
《实施方案》还明确,全面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落实汽车更新补贴政策。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总价3.8万元(含)以上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购买总价8万元(含)以上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落实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个人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产品,在省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及洗碗机、净水器、吸尘器、打印机12类家电产品和智能门锁、智能马桶、洗拖一体机(含扫地机器人)等智能家居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仅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同时,支持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焕新”;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金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