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审查干部和内部肃反
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 作者:白银区地方志 | 日期:2024-03-26 10:28 | 阅读:
1、开展审查干部的背景。1952年下半年,中共中央及时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依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确定和开始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年—1957年),及时作出《拟订建设计划,准备干部,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到来》的决定。面临繁重的经济建设的各项任务,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干部队伍迅速扩大,干部成份较过去任何时候都较为复杂。一是虽然经过几次清理和“三反”、整党以及各种社会民主改革运动,处理了干部中一些突出的问题,对干部的政治历史和思想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但由于尚未经过系统宣布,部分干部暴露出的问题也未作出结论。这一情况若不及时加以解决,将严重影响干部的成长、提拔和党的干部政策的贯彻执行。二是由于对新干部全面、真实情况还未彻底掌握,一些干部历史不清、来历不明甚至还有少数反革命分子隐藏在干部队伍内部,而且一些干部的思想随着形势发展也出现新的问题。基于这种情况,中共中央于1953年11月24日发布《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决定在两三年内对全国干部从政治上进行一次细致的审查,史称“审干运动”。审干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干部。中央要求主要从政治上进行审查,清除混入党政机关内的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变质分子,以保证干部队伍的纯洁;同时也从多方面了解干部的思想品质、工作才能,以便有计划地培养干部和使用干部。审查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文教、财经等部门的全体干部。其步骤是先党内后党外;先领导干部后一般干部;先要害部门后一般部门;先审查地委、专署(市)以上领导机关和重要的国营厂矿企业,后审查县、区机关和一般厂矿企业;先查政治面目不清、来历不明和重要关节上含糊不清的干部,后审查其他干部。审查不采取突击审查的方式,而是结合工作进行。审查范围广,涉及人员多。
2、白银市审查干部工作。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审干决定,甘肃省委组织工作组于1954年8月21日下发《关于执行<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计划》,要求成立各级干部审查委员会,在省、地、县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这一工作。审查工作从1954年8月至1956年3月,分3个阶段进行。审干工作从全面清查干部历史档案入手,认真细致地审查干部的政治面貌、个人经历、社会关系及参加工作后的一贯表现等。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组织内查外调,并结合个人交代,搞清问题,排除疑点,做出审查结论。1955年10月24日,中央紧急发出《关于审干工作同肃反斗争结合进行的指示》,指出审干工作同肃反斗争二者任务、性质和工作方法有区别但工作具有联系性和一致性。肃反斗争是要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而审干则是审查属于好人一类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省委按照中央要求,修订审干工作计划,对全体干部的政治情况再行研究,重新确定审查对象,运用肃反和审干经验,逐个进行审查,使审干工作延时至1956年底。
由于白银市成立于审干期间的1956年10月,因此其审查干部工作延时至1958年6月11日结束,在此之前的1955年6月至1957年10月,中央在全国开展肃反运动,当时正是白银市委、白银市人委组建时期,同时也是白银地区大规模生产建设时期,大批职工陆续从各地调往白银,对此,市委认为白银地区的肃反运动不彻底。为此,市委根据中央《关于大城市应当认真地严厉地大规模地镇压反革命》和《关于彻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及中央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等指示、条例精神,决定在全市国家机关522名干部中开展审干工作。审干中具体按照省委审干计划,采取大会动员、主动交代、发动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审查的步骤,以和风细雨、不追不逼、凭证据做结论的方式进行。审干工作中有183人被列为重点审查对象,作出结论151人,其中查出国民党党员20人,三青团团员49人,各种反动会道门43人,脱党、脱离革命者5人,自首变节1人,国民党军政人员27人,有右派言论者6人。
3、开展肃反运动的背景。1955年上半年,当我国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即将到来的时候,残余反革命分子的活动又有抬头之势。5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全党必须更加提高警惕,加强同反革命分子斗争的指示》。7月1日,党中央又发出《关于开展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阐述肃清反革命分子的必要性和目的,并批判了党内对反革命分子存在的右倾思想。于是,肃反运动在“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的方针指导下在全国开展起来。该项工作从1955年7月开始,到1959年10月结束,历时4年多。
4、肃反运动的实施过程。1955年7月,根据中央开展肃反工作指示,甘肃省委成立五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开展工作。1959年1月15日,经省委批准,中共白银市委成立肃反五人领导小组,市委书记白国明任组长,市人民法院院长曹金堂任副组长。市委决定在全市国家机关、文教卫生、财政贸易、工矿企业中开展肃反运动。运动从1959年1月开始到11月结束。根据省委安排,运动采取群众检举揭发和专案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分四批进行。第一批在行政、企事业单位中开展,第二批在厂矿中开展,第三批在民主党派中开展,第四批在学校中开展。运动采取“四步走”的方法步骤:第一步,做好准备工作。具体从组织、思想和材料三个方面着手。第二步,做好动员工作。发动群众,积极参加斗争,采取自上而下,由党内到党外的方法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第三步,开展斗争。以政治手段为主,坚持生产斗争两不误的原则,机关集中开展,工厂利用生产淡季,学校利用假期等。第四步,按照中央七条标准复查验收,巩固肃反成果。白银市在肃反运动中,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为准绳”和“既严肃又慎重”的原则,全市定性为反坏分子的370人。
5、肃反运动的主要成绩与不足。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肃反运动查出一批混入干部、职工队伍中的反革命分子,打击了残余反革命势力,纯洁了革命队伍,进一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清除许多安全、稳定隐患,保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顺利进行。又搞清一大批干部、职工的政治历史问题,为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革命生产积极性奠定了基础。同时,肃反运动中,由于受“左”倾思想的影响,导致斗争面过宽、错捕、错斗了一些人,也发生过个别“逼、供、信”现象。肃反运动开始不久,毛泽东就提出“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的方针。党中央针对“左”的倾向,又提出“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政策。白银市委及时按照“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运动中定性不准的案件和问题,重新认真甄别,对错捕、错斗的同志,进行平反并予以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