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群众组织建设和民兵工作
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 作者:白银区地方志 | 日期:2024-02-28 10:20 | 阅读:
1、工会组织建设。1952年,原皋兰县“白银厂粮食供应站”“郝家川粮管所”及水川区、北山区联合学区工会组织为白银区最早的基层工会组织(1952年9月,中国教育工会皋兰县工作委员会成立)。1952年冬季,靖远县工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1956年3月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1956年8月,皋兰县工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
1956年白银市成立后,市教育、粮食、工交、财贸、城建等系统的基层工会组织相继建立。1957年2月,白银市(县级)总工会筹备委员会成立,张元为副主席,同年8月市委任命寇来滨为主席。1958年白银市(地级)总工会成立。12月,皋兰县撤销(大部分地域划归白银市),皋兰县工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随之撤销,时全县有职工1586人,基层工会组织53个,工会小组144个,会员1157人,按照区划,一部分转入白银市。白银市总工会着手发展工会会员,建立健全工会基层组织,顺应形势,坚持组织全市职工开展以粮食、钢铁为中心的增产节约劳动竞赛。1960年12月1日,白银市召开首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123人,列席代表17人,大会听取和审查了张式奎代表工会委员会所作的《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大力开展以粮钢为中心的增产节约劳动竞赛,为争取1961年更“大跃进”而奋斗》的报告;学习贯彻市党代会决议,讨论确定了今后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白银市总工会首届委员会,选出委员15人。在一届一次全体委员会上选出7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张式奎任副主席。1961年11月,白银市市郊区成立后,设立市郊区工会办事处,任命了领导干部。1964年4月,成立兰州市总工会驻白银办事处。
2、共青团组织建设。1957年5月7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白银市委员会的成立,团市委由6名委员组成,章士正任书记。1958年5月,随着区划调整,原皋兰县水川区、北山区各乡团组织及原靖远县北湾区3乡团组织按照区划转入白银市团委管理。
1959年8月11日,共青团白银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287人,大会审议并通过杨生华代表团市委作的《更广泛更紧密地团结全市青年,紧紧跟着党,以早晨太阳般活力劳动、学习、生活,为完成更“大跃进”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表彰了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作出贡献的基层组织和优秀团员。大会选出出席团省委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18人,选出共青团白银市第一届委员会委员9人。在一届一次全体委员会上选出常务委员5人。
1961年11月白银市市郊区成立后,同时成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白银市市郊区委员会。1962年3月,共青团白银市市郊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26名。大会选举产生共青团白银市市郊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3人,牛泉清任书记。1963年8月后,改称共青团兰州市白银区委员会。
1963年1月16日,共青团白银市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210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沈玉林代表团市委作的《高举三面红旗,继续鼓足干劲,为力争1963年国民经济的新胜利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表扬了一批“四好支部”和优秀团干部。大会选出出席省团代会代表19人,选出共青团白银市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3人。在二届一次全体委员会上选出常务委员5人。
3、妇联组织建设。1957年5月7日,白银市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委员会由8人组成,张凤英任副主任。1958年5月,随着区划调整,原皋兰县水川区、北山区各乡妇联组织及原靖远县北湾区3乡妇联组织按照区划转入白银市妇联管理。1959年8月20日,白银市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代表200余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张凤英所作的《鼓足干劲,大干巧干,掀起增产节约新高潮,为今后社会主义建设“大跃进”而奋斗》的工作报告,选举出席第四次全省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产生由11人组成的白银市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
1961年 11月成立白银市市郊区妇女联合会,李群任主任。1963年8月改称兰州市白银区妇女联合会。1964年3月兰州市白银区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60名,特邀代表10名,大会选出白银区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1人,石俊任主任。
4、民兵工作建设。解放初期,民兵工作总方针是:在新解放区,有条件、有重点地建立民兵组织,以配合解放军和公安部门剿匪肃特,维持社会治安,保卫地方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白银区辖域民兵工作经历重点建立民兵组织、实行普遍民兵制、开展“三落实”(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活动、调整改革、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几个阶段,民兵建设不断加强,在维护社会稳定、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及完成抢险救灾等各项任务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2年开始,境内民兵组织形式是实行普遍民兵制,要求凡年龄在18至45岁之间,政治纯洁、身无残疾或精神病,家庭劳动力充裕的男性公民,都要应编到民兵组织中。其中,18至25岁的编为基干民兵,26至45岁的编为普通民兵。对女性青年参加民兵组织没有统一要求。1953年春,已经过土改的农业区实现普遍民兵制;各乡均建立民兵队,但不实行普遍民兵制。境内各乡建立民兵大队,各行政村建立民兵中队,自然村建立小队,人数不限。同时,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实行分编,统一由乡民兵大队领导。
1960年代白银区民兵整组19次,至60年代末,城区按单位人员多少,组建民兵营、连、排;农村按大队、小队分别组建为民兵连和排。70年代初,全民皆兵,各单位及学校均按部队编制为团、营、连、排、班,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提出“实现全民皆兵”。9月29日,毛泽东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帝国主义者如此欺负我们,这是需要认真对付的。我们不但要有强大的正规军,我们还要大办民兵师。”1960年,白银公司成立民兵师。至1975年,白银公司、中国有色金属第十一冶金建筑公司、银光公司、区属单位及西北铜加工厂先后组建共5个民兵师,白银区民兵工作有了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