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 作者:白银区地方志 | 日期:2026-02-25 16:30 | 阅读:

1966年8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全国都应该成为毛泽东思想大学校》的社论,转述《五七指示》的内容(毛泽东于5月7日给林彪的一封信后被称为《五七指示》)。10月5日,根据毛泽东关于“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的指示,省委常委会会议决定,成立全省干部下放劳动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使干部既参加劳动,又搞斗、批、改”。其后,全省各地大办“五七”干校或“五七”农场,大批干部和知识分子被送往干校接受“再教育” 。

白银区“五七”干校创办于1968年10月29日,原址在王岘镇大坝滩。次年9月8日,将校址迁至狄家台。12月中旬成立由领导干部、贫下中农和学员三结合的干校革委会。干校革委会由7人组成,其中贫下中农代表3名(不脱产),革委会主任由区革委会领导担任,副主任分别由1名贫下中农和学员代表担任。干校革委会全面领导干校的“斗、批、改”运动和管理干校日常事务。

建校初期,有学员158人,编为两个队,第一队103人留校学习,从事农业生产劳动,进行“斗、批、改”运动;第二队55人分别到当时的东方红人民公社(现王岘镇)和向阳人民公社(现四龙镇)的28个生产小队插队劳动,和贫下中农实行“五同”,即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同“斗私批修”。1969年3月,干校革委会在总结办校经验的基础上认为,由于一度将留校和插队两部分学员固定下来,使留校学员不能广泛地联系群众,插队的学员不能回校参加“斗、批、改”运动。因此,组织学员就如何办好“五七”干校问题进行讨论后,干校革委会决定,改留校插队两固定为留校插队两结合,采取留校和插队相结合的形式,实行留校和插队3个月为一期的轮换制。在158名学员中,除陆续抽调走58名学员参加其他工作外,将在校的100名学员分为8个班,其中3个班共31人插队在干校周围的生产队,另5个班共69人留在校内,一边搞校内的农业生产建设,一边进行“斗、批、改”运动,同时在农忙时支援附近生产队的农业生产;插队学员,采取1个班插队1个生产队的方式,轮流插队在附近的狄家台、尾芨沟、大坝滩、双崖4个队。插队学员与贫下中农实行“五同”,除参加劳动外,还进行社会调查,帮助生产队和贫下中农整理村史、家史,同时每周利用一天时间学习和进行干校布置的“斗、批、改”活动。

干校办校期间,组织学员就近削山平地、铺砂压碱、开荒种地。全校共耕种土地145亩,其中开荒平地62亩,起砂、压砂20多亩,年收入粮食7000斤左右,油料800多斤,蔬菜近4万斤。除此之外,干校还开展增产节约活动,为干校增添收入。

“五七”干校是“文革”的产物,其办学方针是为适应“左”的错误路线,以阶级斗争为重点,以开展“斗、批、改”和围绕“改造干部的世界观”为主要任务,因此,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 “革命大批判”活动。自干校成立至1969年9月的一年时间中,先后召开各种类型的大小批判会120余次,批判所谓的反革命修正主义的干部路线和“黑六论”等。

2、“请进来”和“走出去”,接受再教育。请老工人、老贫农讲家史、村史,进行阶级教育和形势教育。至1969年9月共开展教育活动28次。

3、开展整党活动。1969年底,在区革委会整党领导小组安排下,干校革委会组成5人整党小组,于11月20日至12月30日分5个阶段进行整党。

4、开展评比“四好”“五好”的活动。同时还开展“四查”活动,内查外调,在学员中进行清理工作,部分学员因此而受到不公正对待。

《人民日报》于1969年9月8日在“关于如何办好“五七”干校的讨论”专栏中登载白银区“五七”干校革委会的《留校插队结合,全面锻炼干部》的专题讨论稿;9月24日,甘肃省革委会、兰州市革委会调查组联合撰写的兰州市白银区“五七”干校的调查报告《一所留校插队相结合的“五七”干校》发表在《红旗》杂志1969年第九期,《红旗》杂志撰写编者按:“‘五七’干校有多种不同的形式。这一篇介绍的是其中的一种形式,是由城市的远郊区在本区人民公社里办的”。反映白银区“五七”干校在办校中,采取留校和插队的方法,“使全体学员在艰苦创业、劳动锻炼、改造世界观方面都取得一定成绩”的所谓经验。《甘肃日报》也多次登载有关白银区“五七”干校情况的报道和图片;《人民日报》登载了多幅介绍白银区“五七”干校的图片;同时,甘肃省革委会于1969年9月29日将白银区“五七”干校树立为全省“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