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0-172732 | 生成日期: | 2020-09-30 |
文 号: | 关键字: | 关于印发《白银区“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人民政府 |
关于印发《白银区“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0-09-3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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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白银区“人社服务快办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区人社发〔2020〕190号 局属各部门、各股室: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4号)精神,参照《白银市级“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细则》,现就做好我区 “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具体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甘肃省“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具体事项,结合区级业务经办实际,资源整合,提速提质,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大力开展“快办行动”,实现企业群众办事“跑腿”越来越少,材料越来越简,时限越来越短,体验越来越好,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集成服务。将企业群众生产生活中在特定时点特定情形需办理、日常可打包办理的多个人社服务事项整合为企业群众眼里“一件事”,实现多个关联事项一次办理。 坚持简约服务。抓住受理、审核、反馈等关键环节,整合优化经办流程,加强内外经办衔接,大力减少证明材料,大幅压缩办结时限。 坚持规范服务。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事项规范、指引规范、 流程规范、监管规范的人社服务运行机制。 三、工作目标 以“持续推进清减压、人社服务更快办”为主题,推动材料齐全一次受理、关联事项一次办理、更多事项网上办理。2020年底前,力争实现10个以上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提速办事项原则上全部按照省人社厅要求,不打折扣贯彻落实。 四、推进打包办理 (一)关于“企业招用员工” 1.牵头单位 区社保中心 2.服务事项及责任部门 ①1.1.5职工参保登记(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 ②1.3.1缴费人员增减申报(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 ③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1.6.10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1. 6.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1. 6.15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区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 ④1.8.8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 ⑤1.10.1社会保障卡申领(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股) ⑥2.4.2就业登记(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 ⑦2.4.3《就业创业证》申领(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 ⑧2.7.1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责任部门:人才交流股) ⑨3.4.1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流动人员) (责任部门:人才交流股) ⑩3.4.7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责任部门:人才交流股) ⑪4.1.1劳动用工备案(责任部门:劳动监察中队) 所有事项区级打包经办。 3.办理时限 受理材料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办理流程 在窗口公示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及流程。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打包事项,并通知协调配合各部门股室逐项分步办理。 (二)关于“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牵头单位 区社保中心 2.服务事项及责任部门 1.3.1缴费人员增减申报(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 ②4.1.1劳动用工备案(责任部门:劳动监察中队) ③1.3.5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 ④1.8.8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工伤失业保险股) ⑤3.4.1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责任部门: 社保中心档案室) ⑥3.4.7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责任部门:人才交流股) 所有事项区级打包经办。 3.办理时限 受理材料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办理流程 在窗口公示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及流程。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打包事项,并通知协调配合各部门股室逐项分步办理。 (三)关于“失业” 1.牵头单位 区社保中心 2.服务事项及责任部门 ①2.4.1失业登记(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 ②2.4.3《就业创业证》申领(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 ③2.2.1职业介绍(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 ④1.8.1失业保险金申领(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工伤失业保险股) ⑤1.8.6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工伤失业保险股) ⑥1.8.3职业培训补贴申领(领金失业人员) (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 ⑦1.8.7价格临时补贴申领(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工伤失业保险股) ⑧2.6.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 所有事项区级打包经办。 3.办理时限 受理材料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办理流程 在窗口公示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及流程。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打包事项,并通知协调配合各部门股室逐项分步办理。 (四)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含灵活就业)” 1.牵头单位 人才交流股 2.服务事项及责任部门 ①2.1.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 ②2.1.2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劳动监察中队) ③2.2.1职业介绍(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 ④2.2.2职业指导(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 ⑤2.3.1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 ⑥2.4.2就业登记(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 ⑦2.4.3《就业创业证》申领(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 ⑧2.7.1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责任部门: 人才交流股) ⑨2.7.3求职创业补贴申领(责任部门: 人才交流股) ⑩2.7.4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责任部门: 人才交流股) ⑪3.4.1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责任部门: 人才交流股) ⑫3.4.7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责任部门: 人才交流股) ⑬1.1.5职工参保登记(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 ⑭1.4.1社会保险费缴纳(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 ⑮1.10.1社会保障卡申领(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股)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⑪⑫⑬⑭⑮区级打包经办。 3.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4.办理流程 在窗口公示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及流程。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打包事项,并通知协调配合各部门股室逐项分步办理。 (五)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 1.牵头单位 事业管理股 2.服务事项及责任部门 ①3.3.3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备案(责任部门: 事业管理股) ②3.4.1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责任部门: 人才交流股) ③3.4.7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责任部门: 人才交流股) ④1.1.5职工参保登记(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 ⑤1.3.1缴费人员增减申报(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 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1. 6.10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1.6.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1.6.15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区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 ⑦1.8.8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工伤失业保险股) ⑧1.10.1社会保障卡申领(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股) ⑨2.7.1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责任部门:人才交流股) 所有事项区级打包经办。 3.办理时限 受理材料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办理流程 工作人员统一受理打包事项,通知协调配合各部门股室逐项分步办理。 (六)关于“创业” 1.牵头单位 区就业服务工作中心 2.服务事项及责任部门 ①2.2.3创业开业指导(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 ②2.4.2就业登记(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 ③2.4.3《就业创业证》申领(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 ④2.5.1创业补贴申领(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 ⑤2.5.2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责任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 ⑥2.7.1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责任部门:人才交流股) ⑦3.4.1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责任部门:人才交流股) ⑧3.4.7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责任部门:人才交流股) ⑨1.1.1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 ⑩1.1.5职工参保登记(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 ⑪1.3.1缴费人员增减申报(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 ⑫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1.6.10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1.6.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1.6.15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区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 ⑬1.8.8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工伤失业保险股) ⑭1.10.1社会保障卡申领(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股) ⑮4.1.1劳动用工备案(责任部门:劳动监察中队) 所有事项区级打包经办。 2.办理时限 受理材料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4.办理流程 工作人员统一受理打包事项,通知协调配合部门股室逐项分步办理。 (七)关于“职工退休” 1.牵头单位 区社保中心 2.服务事项及责任部门 ①1.6.1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股、区社保中心档案室) ②1.6.3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责任部门:社保股) ③4.1.1劳动用工备案(责任部门:劳动监察中队) ④1.3.5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 ⑤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1.6.10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转移接续申请: 1.6. 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1. 6. 1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谓)(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区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 ⑥1.6.16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区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 ⑦1.2.3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股、区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 所有事项区级打包经办。 3.办理时限 受理材料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办理流程 在窗口公示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及流程。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打包事项,并通知协调配合部门股室逐项分步办理。 (八)关于“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 1.牵头单位 区社保中心 2.服务事项及责任部门 ①工伤备案登记(含1.7.2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1.7.3变更工伤登记) (责任部门:社保股、区社保中心工伤失业保险股、区社保中心参保登记股) ②工伤医疗费用申报(含1.7.21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1.7.22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 1.7.13异地工伤就医报告;1. 7.23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 (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工伤失业保险股) ③一次性及长期待遇申领(含1.7.27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1.7.28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工伤失业保险股) ④1.2.4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工伤失业保险股) 所有事项区级打包经办。 3.办理时限 受理材料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办理流程 在窗口公示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及流程。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打包事项,并通知协调配合部门股室逐项分步办理。 (九)关于“退休人员去世” 1.牵头单位 区社保中心 2.服务事项及责任部门 1.6.6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区社保中心基金财务室、区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 ②1.6.8遗属待遇申领(养老保险) (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区社保中心基金财务室) ③1.7.29工伤保险待遇变更(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工伤失业保险股) ④1.10.8社会保障卡注销(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股) ⑤1.2.3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区社保中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股、区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 ⑥1.2.4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工伤失业保险科) 所有事项区级打包经办。 3.办理时限 受理材料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办理流程 在窗口公示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及流程。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打包事项,并通知协调配合部门股室逐项分步办理。 (十)关于“申领社会保障卡” 1.牵头单位 区社保中心 2.服务事项及责任部门 ①1.10.1社会保障卡申领(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 ②1.10.2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 ③1.10.5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 ④1.10.6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 ⑤1.10. 7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责任部门: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 所有事项区级打包经办。 3.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4.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登录甘肃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综合服务”栏目,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启用、挂失与解挂。线下办理。持有效身份证件在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启用、密码修改与重置、挂失与解挂、补领、换领、换发。 五、推进提速办理 1、2、3、6、7、9、11、13、14、18、19、20、22、23、24实现提速目标;4、5、20、21由业务部门按规定受理上报。8、10、12、15、16、21、目前不能提速,17、25区级人社部门未办理此业务,其他事项由相关责任部门按照省人社厅提速目标执行(具体提速目标见附件)。 六、推进简便办理 严格落实已取消证明事项材科的要求,不得变相保留,明减暗留。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六个一律取消”的要求,进一步梳理证明事项材料,不断推进“能减尽减”。认真总结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的经验做法,不断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企业群众办理相关事项,只需作出符合规定的承诺,无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10个打包办一件事”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打包办“一件事”具体实施方案,各责任部门股室要积极配合,确保有序推进。方案要明确工作要求、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工作流程以及具体办事地点,打包办后的办理方式等。人才交流股要将“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业务正常开展起来,并纳入区级打包办、提速办范围,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二)整合优化窗口服务。根据业务办理量合理配置窗口资源,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对服务对象确有特殊情况需特事特办的,可开辟绿色通道。2020年底前,企业群众办理10个打包“一件事”必须实现“一窗通办”。每个打包“一件事”所涉经办机构均能按统一标准受理,后台并联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依托省、市、区三级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类网上经办系统的登录入口,实现“单点登录、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方便群众线上办理“打包一件事”。 (三) 推行服务规范承诺制。根据打包办、 提速办、简便办要求,修订完善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渠道、办理时限、反馈方式、监督渠道等,在窗口大厅,网上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公开发布,向社会作出承诺,主动接受监督。对反映未履行承诺的问题,要件件有核实、有反馈,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强化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人社系统跨业务、跨层级、跨地域“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业务协同机制。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配合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如“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参保单位注销”,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一并办理),不得要求企业群众跑本部门办理;会同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应主动协调联办,不得要求企业群众再跑其他部门。要细化信息共享场景,梳理共享需求,完善共享机制,加大共享频次,率先实现人社系统内信息共享,逐步拓展与相关部门的共享范围。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大力推行“快办”的同时,要坚持依法依规经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精准监管。通过内部核查、部门间行政协助、必要的现场勘查等方式,对有关办理要件进行核实。严格制度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理预案。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服务全程可追溯、服务安全有保障、服务规范不走祥、服务质量不降低。 (六)开展服务评价和调度。广泛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重点关注企业群众对“快办”相关事项的感受和诉求,开展实施效果评价。人社部将对各地事项整合数、快办“提速”量、材料精减数,以及窗口优化、服务规范承诺、系统整合等情况进行跟踪调度,通报进展。 (七)加强督促检查。局党组和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各部门股室业务的指导督促检查,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工作的实施,统筹推进,规范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白银区人社局“提速办”服务事项清单
白银市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7日
白银市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7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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