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172732 | 生成日期: | 2021-06-09 |
文 号: | 关键字: | 白银市白银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全区卫健系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人民政府 |
白银市白银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全区卫健系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1-06-09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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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领会落实中央、省委领导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景泰县“5.22”突发事件教训,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卫疾控发〔2021〕24号)部署安排,区卫健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卫健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全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风险防控,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守牢安全发展红线,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红线意识、标本兼治。统筹当前和长远,既抓治标、又抓治本,既严防死守、又常态长效,通过排查整治,堵塞漏洞、消除盲区,健全完善管长远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水平上台阶。 (二)坚持隐患即事故、铁腕治理。把隐患排查整治挺在事故前面,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自己查不出、督查检查发现的、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群众反映、举报属实的隐患,一律严肃处理,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坚持严防严控、纵深防御。多重布控,齐抓共管,加强工作联动,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去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把自身作为风险防范的“最后一关”,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扎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构建起全流程、多层级的安全保障网。 (四)坚持严格排查、主动服务。既要严格排查,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隐患整改,祛疴除病;又要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培养安全管理人才,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扶正固本,促进安全健康发展。 三、工作内容 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卫健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无一例外,无一遗漏。重点检查公共卫生安全、医疗质量安全、消防安全、信息安全。扎实开展全行业专项治理。突出“全”、体现“细”、聚焦“改”,以更加严格、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的举措,围绕建立“两个清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全方位突出问题整治,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坚决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公共卫生安全 1.新冠疫情防控。重点检查疫情防控责任履行情况,落实“人物并防”、“四早”措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冷链食品“人员、物品、环境”同检、中高风险区来银人员摸排及管控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完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流程,对防控和诊疗技术方案的学习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度、发挥监测哨点预警情况。(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2.疫苗接种安全。要高度关注各接种点接种工作的安全管理,重视疫苗安全、接种安全、信息安全,防范接种安全风险。接种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循“三查七对一验证”,落实接种后30分钟留观制度。接种单位务必严格落实“四有”制度(有医疗救治预案、有对口保障医院、有驻点医疗救治队伍、有救治药品设备和120值守)。接种工作人员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每日对接种场所环境进行消毒。各接种点要做好接种现场的人员组织工作,张贴健康甘肃APP、二维码等使用指引程序,引导群众进行自主预约、建卡,提高现场信息核对及录入质量和效率。各级疾控机构、各接种单位要按照《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做好疫苗运输管理工作,严禁平级间调配、使用疫苗,确保疫苗在运输、储存、接种等各环节的全程可控、记录可查。疫苗运输过程中,要配备专人押运,确保运输途中“全程上锁封闭”;疫苗储存时,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天进行库存盘点,实时开展温度监控,要建立出入库管理台帐,做到库管人员“离库即上锁”;疫苗接种完成后,各接种点医用冰箱及存放疫苗的房间均要上锁,确保“专人专管、双人双锁”,确保新冠病毒疫苗各环节安全。(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3.重大传染病防控。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本辖区、本机构各类重点传染病防控规划、应急预案等情况,指定专人开展重点传染病监测,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疗。制定并落实传染病报告管理奖惩措施,完善传染病报告、自查、培训、资料管理等相关制度。(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4.急救应急能力建设。重点检查各类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的制定、卫生应急队伍的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情况。要进一步完善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紧急医学救援预案,认真梳理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及时补充紧缺物资,确保救灾防病所需的各种物资的应急储备;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优化人员专业结构,充实救援力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增强预案的实战性和科学性,提升快速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各类灾害,能够按照预案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5.地震、洪涝灾害安全。切实加强地震、极端天气灾害的安全防范工作,以近期云南大理、青海果洛等地震灾害为警醒,强化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做好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重点检查灾情核查排查是否到位,救援队伍物资准备是否到位,针对防汛备汛和地质灾害造成的影响,提早采取措施,落实预警预报、会商研判、抢险救援联动机制。各级医疗机构要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点,要逐一落实防治措施,科学划定危险区,明确避险路线、落实避险场所,提高应急避险能力。(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二)医疗质量安全 1.医疗安全:重点排查各医疗卫生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严格落实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情况;严格执行诊疗技术规范,诊疗记录规范、完整,医护人员严格依法执业,持证上岗,无使用非卫技人员,无超范围执业;建立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置预案,落实报告制度;药品(重点为抢救药品)配备齐全,无过期药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中医类医疗机构重点排查中医诊疗科目、中医技术、各项中医药诊疗服务规范,中药药事工作安全,中药饮片、中药煎药室规范设置及安全使用,中医医疗广告发布安全;民营中医医疗机构重点排查《中医诊所备案证》安全使用管理,是否存在伪造、出卖、转让、出让等情况;《中医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证》安全使用管理,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等。(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2.院感防控。重点排查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院感防控主体责任。针对本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及物形成核查制度,对照国家、省和市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并第一时间查漏补缺。重点围绕预检分诊、门急诊患者就诊管理、发热门诊和隔离病区管理、普通病区住院患者管理、诊疗区域清洁消毒、医务人员防护,医疗废物处置、医务人员健康管理、疑似或确诊患者随身物品消杀及核酸检测等院感防控重点部门和环节持续升级加力,医疗机构要将感染防控管理融入医疗管理的全流程,并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不同类别患者细化核酸检测要求和频次,住院患者、手术患者和血液透析治疗等患者的核酸检测,应当纳入术前讨论、会诊、查房等诊疗活动,并将监测结果等相关内容记入病历。紧盯死守院感事件零发生、医务人员零感染的这条红线底线。(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3.医疗废物安全。重点排查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的管理体系情况,将个体诊所、民营医院作为重点,是否对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污水规范化处置,是否使用甘肃省医疗废物大数据平台,开展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化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安装使用医疗废物转运智能监控系统做到“应装尽装”,提高医疗废物监管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4.实验室生物安全。重点检查从事病原微生物检测的实验室是否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管理,所从事实验活动是否在备案范围内进行,生物安全防护基本设施设备符合是否要求。落实生物安全责任制及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生物安全自查记录、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记录、实验室感染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记录、实验室档案完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菌(毒)种或样本管理规范,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按照规定保存、使用、运输、处置,废弃物处置符合要求。(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5.血液质量安全。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用血安全,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有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建立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观察和记录。(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6.职业健康。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纠正职业病防治过程中尤其是用人单位不规范行为,有效改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和条件;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基本达到国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重点抓好全区非煤矿山、采石场、石材加工、水泥生产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故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率须达100%,建筑施工企业执法检查率达到50%。重点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全面检查用人单位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章以及职业卫生标准情况。(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7.放射安全。重点检查各医疗机构落实法律法规情况。是否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重点对开展放射诊疗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及场所项目登记、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服务等工作进行检查。要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对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行为,未对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与卫生审查及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放射诊疗行为,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监测的行为,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测,未建立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的行为,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许可或超范围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8.毒精麻药品安全:重点检查医院毒、麻、精药品库配备保险柜设置防盗门(窗)和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情况。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出入库登记规范。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的,要配备保险柜。病区、手术室等配备麻醉药品、一类等精神药品要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交接班帐物相符。毒、麻、精药品用量严格按处方限量执行,由取得特殊药品处方权医师开具,并由取得特殊药品处方调剂资格的药剂人员调剂。毒、麻、精药品标签标记明显,定期检查,无失效、过期药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空安瓿、废贴及过期或患者不再使用的剩余药处置规范、记录完整。(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9.危险化学品安全。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明确主要风险类别。各单位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严格审查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的检查验收、登记等工作,并设立剧毒化学品专用账目和出入库流向记录,建立健全物品存放台账或清单,实现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要完善危险化学品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制度、危险化学品危险标识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相关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购买危险化学品储存柜,规范标志标牌,依法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10.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排查对医疗设备(重点为抢救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检测检验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力度,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制度,建立健全各类设备档案,是否安全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各类设备的正常运行。严格落实设备管理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保证操作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三)消防安全。 重点排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有效;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情况。一是消防设施方面:按照规范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消防设施专业维保、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二是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方面:严格火源管控,及时清除遗留火种;规范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使用,落实电气线路定期检测规定,防止电气线路漏电、过载、短路等,严禁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加强燃气管道、设备检测保养,严禁使用生物乙醇等液体燃料,定期清洗油烟道;三是易燃可燃材料方面:拆除、更换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房和不符合要求的墙体保温材料;四是生命通道方面:按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清除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物品,拆除非法搭建的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建构筑物以及铁栅栏。(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四)信息安全。 1.信访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工作全程质量监控、风险评估、考核规范、责任追究等制度,经常性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技术、规范和服务培训,依法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要继续抓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要深入开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专项活动,并与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完成,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一批诉求合理的疑难信访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从源头上遏制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强化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建设,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切实改善服务态度,为建设良好医患关系提供坚实的基础。(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2.宣传舆情风险防范。对各类新媒体平台开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针对两周以上无更新的“僵尸”“空壳”“睡眠”账号、不分场景“卖惨”“卖萌”过度娱乐化账号、发布与政府没有直接关联的调查、投票、广告等信息的账号、账号密码丢失已停止维护但尚未注销的账号等“四类”问题账号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建立完善政务信息报送审核发布制度,严格信息审核程序,确保网站、新媒体等各类网络平台所发布的信息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准确可靠。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工作制度,涉密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建立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机制,加强卫生健康舆情分析、监测和引导应对工作,及时、科学、有效地处置网络舆情。(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3.网络信息安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做好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和防护工作;一是重点防护单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门户网站、核心业务系统、公共邮箱,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以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机构、核酸检测机构等涉疫情防控系统,坚决杜绝弱口令、高危漏洞、非必要端口及服务长期开放、版本软件不更新、僵尸主机和系统不整改等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数据保护、医疗信息数据容灾备份等工作,坚决防止信息数据泄露、重点系统瘫痪或不能正常提供服务;四是加强单位内部建立的各类QQ群、微信群、钉钉群的管理,坚决杜绝在各类工作群中发布上传涉密文件和涉疫情数据。(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4.机要文件安全。要牢固保密工作底线思维,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和敌情意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各单位要强化对保密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保密工作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要强化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加强本单位涉密人员保密审查、确定、出国(境)备案审批、离职离岗脱密期保密管理等工作。要强化对涉密文件的管理,加强对涉密文件在接收、发放、传递、保存、复印、销毁等全流程管理。要强化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加强涉密网络、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要强化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认真组织实施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党的保密工作优良传统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加强基层保密指导管理力度,对涉密人员、涉密载体管理等方面定期组织开展培训。要做好《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办法》宣传贯彻工作,持续推进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卫健局牵头负责,各卫生医疗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 四、工作方式 (一)单位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重点检查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安全教育是否彻底,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机构是否健全等。所有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通过观看事故警示片、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全员警示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安全理念入脑入心,受到警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狠抓问题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各单位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整改,并形成自查自改报告,经单位负责同志确认签字后,上报区卫生健康局。 (二)部门专项检查,严格执法。重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监管方式开展执法检查,确保问题查实查深。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依法严厉惩处,形成有力震慑。对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法从严处罚。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每月15日上报排查整治问题清单。10月18日前,要全面完成专项排查整治任务,并报送工作总结。 (二)强化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要报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准,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各单位要制定安全检查方案,检查本单位自查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三)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保障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与干部值班制度,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树立首报意识,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和规范事故灾害信息报送和管理工作,提升信息报告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准确性。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第一时间响应、高效快速处置。 (四)强化社会共治。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和“五进”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大媒体的曝光力度,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推动全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全区卫健系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问题清单 白银市白银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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