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1-172732 生成日期: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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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发布机构: 白银区人民政府
白银市白银区公园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10-20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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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白银区公园路街道成立于1989,位于白银城区东南部,辖区面积34平方公里,常住居民2.9万余户,人口6.5万余人,97个社区居委会,有中央、省、市属科级以上单位43个。其基本职责主要有: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对辖区内地域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的工作负责。

2)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委员会的自治工作。

3)做好拥军优属、优抚救济工作,维护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社区文化。开展文明小区创建,不断提高居民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搞好辖区市容环境卫生,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并进行监督检查。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7)负责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劳动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及再就业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公园路街道办事处为区政府派出机构,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正科级建制,共有一个行政机构,即街道办事处,街道下设中心一队”,包括党建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截止20201231日,白银区公园路街道行政编制核定人数13,实有人数12人。其中副县级1人、正科级4人、副科级7人。事业编制数58,实有人数86其中副科级5人,事业专技人员3人,事业管理73人,事业工人5人。退休人员26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5916.49元,支出总计15916.49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4325.77,上升900.6%支出增加14325.77,上升90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增加(公园路街道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18个标段工程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0疫情防控社区工作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916.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07.59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8.9万元,占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91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08万元,占10.4%,项目支出14261.41万元,8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907.59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16.87,上升9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增加(公园路街道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18个标段工程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0疫情防控社区工作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907.59元,较上年决算数14316.87,上升9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公园路街道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18个标段工程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20疫情防控社区工作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32.86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42.14万元,增加953%。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减少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6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56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会经费、信访维稳经费、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专项经费专项拨款,年初未列入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万元主要是增加司法专职调解员工作补助,年初未列入预算;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3.08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38元;主要原因是事业无编制项目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170.2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17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未列入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其他收入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7.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89万元,主要原因是清扫车运行经费未支付

城乡社区支出788.78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0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域无垃圾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拨款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14340.53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52.57元,主要原因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经费拨款增加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22元,较年初预算1.36元,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所日常工作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1.45元。其中:人员经费1367.68万元 较上年减少1.5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多导致基本工资等减少,但无编项目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203.77元,较上年增加17.7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导致办公经费支出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单位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77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减少17.7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导致办公经费支出减少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6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42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网络设备购置及维保服务、向社会购买的第三方服务费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资产包括房屋768.62万元,通用设备188.58万元,专用设备27.45万元,文物和陈列品0.13万元,图书、书籍3.64万元,家具、用具71.92万元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74.73万元,为2020年抗疫工作人员补助。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公园路街道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7.5分,根据《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中绩效评价结果划分等级标准,绩效评价等级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0年度公园路街道部门决算公开说明.pdf

附件2:白银区公园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决算批复.XLS

附件3白银区公园路街道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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