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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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2025版)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的查找白银区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白银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白银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白银区门户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www.baiyinqu.gov.cn/)。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机构职能,包括主要职责和领导分工

        3.政策法规

        4.规划计划

        5.教育信息

        6.预算决算

        7.部门文件

        8.政策解读,包括权威解读、图解解读、专家解读和领导解读

        9.公示公告

        10.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白银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信息公告栏和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区教育局及教育局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区教育局办公室将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教育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白银区教育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白银市天津路1号,办公时间为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3—8222115

传真号码:0943—8222736

电子邮件:byqjyj@qq.com

通信地址:白银市天津路1号,白银区教育局办公室,邮政编码:7309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白银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白银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by.baiyin.cn)下载。

1.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白银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申请人同时提出多项政府信息需求的,应分别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三)申请的受理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机构自接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四)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加算在前述期限内。

2.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箱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4.收费标准。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白银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受理机构
  1.教育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白银区教育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白银市天津路1号,办公时间为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3—8222115
  传真号码:0943—8222115
     电子邮件:ihr6344@dingtalk.com

  通信地址:白银市天津路1号,白银区教育局办公室,邮政编码:730900。
  (二)受理程序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填写《白银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校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白银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by.baiyin.cn)上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1.申请方式
  ⑴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⑵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⑶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白银区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范围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5、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