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2-172720 | 生成日期: | 2022-02-24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人民政府 |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
信息来源:区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02-2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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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白银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根据区委、市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本院检察工作并组织贯彻落实。 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依照法律规定对上级院交办或协助办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负责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本区域内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须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核准决定的案件依法审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核准决定。 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等刑事裁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负责受理向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及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以及对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实践过程中的建议。 负责对本院直接管辖案件的审查、立案和分流;负责本院内部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案件流程监控;负责扣押、冻结赃款赃物的管理;组织协调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察业务考评。 负责本院检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检察宣传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区委相关部门管理本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负责本院检务督查活动,协助上级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本院计划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等工作。 其他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内设8个职能部门。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白银区人民检察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52人,设置第一至五检察部和综合业务部6个检察业务机构,设置办公室和政治部2个综合行政部门,共计8个职能部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0 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 0 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777.9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321.55万元,增长22.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本年收入含上年结转收入213.79万元,2.本年新招录公务员1名,3.本年人员工资调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4.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3.7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777.9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321.55万元,增长22.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本年支出预算含上年结转资金213.79万元,2.本年新招录公务员1名,3.本年人员工资调整。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543.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39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57.3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07.44万元。 6.转移性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4.1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340.1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7.76万元,增长8.74%,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公务员1名,本年人员工资调整。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无变化。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和综合业务保障经费项目。 3.其他项目0个。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9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压缩了相关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6.92万元,增长13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购置43万元计划购置警车2辆,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4.培训费4.8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02%,与上年基本持平。 5.会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机关运行经费150.3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59万元,下降3.5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取暖费较上年下降。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预算无非税收入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90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437平方米,价值1408.21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价值 143.09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539.58万元。2022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60.4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我院部门预算安排重点项目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为检察专项资金,经费支出范围为院内开展办案和装备采购,我院计划2022年利用该项资金重点进行警车购置、移动检务应用服务项目和检务保障设备更新配置项目。预期提高办公办案装备保障,保障各业务本门工作的开展,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实现检察工作持续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我院积极组织开展了2021年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工作,2021年各项绩效目标均已实现。我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有效支出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和综合业务保障资金项目,涉及财政支出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表 2.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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