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3-00003 | 生成日期: | 2023-07-04 |
文 号: | 白政办发〔2023〕59号 | 关键字: | 医疗,补助,公务员,办法,政策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区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04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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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白银区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已经区政府十五届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白银区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多层次的职工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公务员医疗保障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7号)和《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白政〔2023〕5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务员实施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障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白银区机关实行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退职人员,区直其他事业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参照执行。 第四条 公务员医疗补助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以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总额和退休(职)人员养老金总额之和为基数,按2%的比例计算征缴,财政供养单位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其他单位按原渠道列支。 第五条 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补助。具体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助: (一)个人账户补助。按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1.5%划入,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相同。 (二)住院医疗费补助。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应由个人自付的部分,按95%给予补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万元。 (三)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超过5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的比例给予补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 第六条 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帐,专款专用。 第七条 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待遇等待期、待遇延续期、就医管理、经办服务参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站式”结算。 第八条 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区医疗保障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适时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标准。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限五年。原《白银区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白政办发〔2015〕69号)同时废止。凡原有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附件:关于修订《白银区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说明
附件:
关于修订《白银区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说明
一、修订背景 2021年1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意见》要求对以往出台的与清单不相符的政策措施,在3年内完成清理规范。白银区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对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报销政策与清单不相符,需修订《白银区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7号)。 2.《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 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23〕52号)。 三、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今年5月,区医保局起草了《办法》修订稿,送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和区税务局征求意见,3个区级部门对《办法》没有修改意见,报市医保局审核,白银市白银区司法局对《办法》进行法制审核,区司法局认为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办法》属于非规范性文件,建议我局按相关程序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四、主要修订内容 (一)调整筹资比例。根据补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将筹资比例由工资的3%下调为2%。 (二)规范报销政策。根据待遇清单规定,取消对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报销的政策。 (三)调整补助比例。将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比例由原来的最高90%提高到95%。 (四)设定补助限额。按照待遇清单要求,同时考虑工资逐年增长因素,将住院费用年度补助限额设定为60万元。 (五)新增慢特病门诊补助。将参保人员慢特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补助范围,起付标准500元,补助比例85%,年度限额5万元。 (六)建立缴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收支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由区医疗保障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税务部门适时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标准。
白银市白银区医疗保障局对《白银区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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