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白银市及基层人民委员会的成立
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 作者:白银区地方志 | 日期:2023-12-20 16:47 | 阅读:
1、白银市人委成立和首届人代会召开。1956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白银市人民委员会筹备委员会,进行建市的准备工作。11月,白银市人民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成立,隶属省人民委员会,统一领导白银市的城市规划和市区建设。
1958年2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以郝家川为中心,南北约35千米、东西约20千米,面积700多平方千米(包括皋兰县蒋家湾、强家湾、王岘3个乡的全部地区及川口、武家川、金沟口3个乡镇和靖远县刘川、金山两个乡的部分地区)为白银市的行政区域。4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白银市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5月20日,中共甘肃省委任命杜芳铭为白银市副市长。27日省委任命田园为白银市市长。
6月29日至7月4日,白银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市区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09人,其中少数民族代表3人,妇女代表25人。大会主席团由白国明等19人组成,李戈任大会秘书长。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总结和审查白银市筹备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确定今后的任务,传达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选举白银市人民委员会和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听取李炬所作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副市长杜芳铭所作的《白银市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梁国斌作的《白银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冀瑚玉作的《白银市195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58年财政预算报告》。大会讨论通过了3个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及政府的领导下,乘风破浪、力争上游、群策群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白银市各项建设事业推向一个又一个高潮,完成和超额完成1958年计划及第二个五年计划,会议选举18人组成白银市第一届人民委员会,选举田园任市长,杜芳铭任副市长,梁国斌任市人民法院院长,曹金堂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60年3月1日至5日,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出席会议应到代表253人,实到代表215人,列席23人。会议主要议程是讨论批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报告和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补选市长、副市长、市人民委员会委员及出席甘肃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选举白国明任市长,刘树信、马凤来任副市长;杜芳铭、王明道、冯占海、马云4人为白银市人民委员会委员。
2、白银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1961年10月15日,白银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白银举行。参加大会应到代表295人,实到249人,42人列席。会议听取和讨论市长白国明所作的《白银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刘国俊所作的《关于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冀瑚玉所作的《白银市1960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草案)及预算完成情况的报告》;梁国斌所作的《白银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大会通过相应决议。这次大会的中心议题是:根据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面总结3年来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动员全市人民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艰苦奋斗,埋头苦干,争取新的胜利。会议确定1961年全市人民的中心任务是:继续高举党的三面红旗,在连续3年“大跃进”的基础上,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八届九中全会决议,贯彻执行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全党全民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集中力量加强农业战线,加强各行各业对农业的支援。会议选举产生由21名委员组成的白银市第二届人民委员会;白国明当选白银市市长,刘树信、马凤来为副市长;孙存玉为白银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明道为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选举了出席省二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1人。
3、白银市辖区基层人民委员会的成立。1949年解放后,水川区及所辖9个乡、北山区及所辖7个乡、北湾区3乡都成立区、乡人民政府,1955年后改称为区、乡人民委员会。1958年4月白银市行政区划范围成立了王岘、水川、金山3个大乡,乡党委和乡人委同时成立,原小乡改称为村。1958年底成立人民公社后,王岘、水川、金山3乡人民委员会改称3个公社管理委员会。1961年5月,王岘公社分设为王岘、刘川两个公社,水川公社分设为水川、强湾两个公社,武川、金山公社没有调整。11月白银市市郊区成立,王岘、水川、强湾、武川、金山、刘川6个公社管理委员会由白银市市郊区人民委员会领导。1968年各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1980年9月,城市的街道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街道办事处。12月,农村的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3年4月又改为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