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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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政府及所辖三县两区网站依申请公开个人在线申请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实行统一身份认证。申请人首次注册成功后,可办理在线申请。注册账号永久有效。 确定

机关简介

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区人社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负责区内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调配审批工作。负责区聘人员管理工作。落实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报到、政策咨询、档案托管工作。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落实区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区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等级认定、聘用手续办理或备案事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聘用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考试、执业资格等各项制度。负责全区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推荐、评审和服务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服务以及工龄计算、伤残待遇、死亡抚恤、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护理费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承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有关待遇的审批手续。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软件信息管理及其网络的规划、建设。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上报、综合分析以及工资、福利业务咨询和答疑。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报名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拟订全区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全民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服务管理。落实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就业补贴政策。负责区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与管理。负责全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劳务派遣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受理、审批及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审批和监督全区职业中介机构和人才交流招聘洽谈活动。落实省、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指导城乡富裕劳动力劳务输转工作。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配合做好全区职业资格等级鉴定工作。承担全区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审核和担保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的实施细则和办法。承办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负责办理全区国家公务申诉控告的公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员、仲裁庭办案制度,指导用人单位调解委员会工作。负责办理全区机关、企事业、个体经济组织人事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审查鉴证及无效合同的确认工作。负责人事劳动仲裁案件的档案建立和年度仲裁案件统计报表制作和上报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区属企业和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指导全区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监督实施全区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内设机构

综合股、人才交流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就业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劳动保障监察和人事争议仲裁股。

通讯地址:白银区天津路1

邮政编码:730900

办公电话:09438222366

负责人姓名:曾贤军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白银区人社局依申请公开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人社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白银区人社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白银区人社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1号区政府5号楼336室,办公时间为8:30-12:00,14:30 -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3-8222366

通信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1号,白银市白银区人社局336办公室,邮政编码:7309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白银区人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白银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⑴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⑵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⑶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白银区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审查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范围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收取费用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