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0-172732 | 生成日期: | 2020-09-29 |
文 号: | 关键字: | 白银市白银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人民政府 |
白银市白银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信息来源:白银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9-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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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白银市白银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为白银区政府的一级预算单位,正科级建制,主要负责全区审计工作。对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制定并监督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参与拟定本区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向区政府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情况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二)机构设置 区审计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正科级建制,内设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等股室。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审计局及下属单位编制34人,实际在岗人员42人,其中,实际在编在岗28人,合同制聘用人员13人,西部志愿者1人。其中,区审计局核定行政编制13人,实有13人;区审计局核定工勤人员编制1人,实有1人。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人,实有人员2人。区审计局基建审计中心为区审计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7人,实有5人;白银区三农审计中心为区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核定编制9人,实有7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相应支出,故表8为空。)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总计69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5.94万元,与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数369.90万元相比较,收入增加326.04万元,增加88.14%,主要原因是:(1)区财政按照年初预算新增加拨入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服务费200万元;(2)增加人员经费77.48万元,其中增加工资及其社会保险67.45万元(含白银区财政监督职能的转隶人员6名)、本年支付上年度9-12月份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金和11-12月份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10.03万元;(3)公用经费增加7.68万元;(4)区财政拨入审计专项经费40.88万元。 2019年度收入总计695.94万元,其中: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5.94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元。 本单位2019年度支出合计69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06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65.39%;项目支出240.88元(其中:社会中介委托审计服务费200万元、审计专项经费40.88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34.61%。与上年部门决算支出数369.90万元相比较,支出增加326.04万元,增加88.14%,主要原因同2019年度收入增加原因。 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95.94万元,同收入金额相同,与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收入369.90万元相比较,增加326.03万元,增加88.14%。增加主要原因同2019收入增加原因。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5.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37万元,占85.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9万元,占6.44%;卫生健康支出23.75万元,占3.41%;住房保障支出29.13元,占4.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5.0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08.53万元,较上年增加77.48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表增资及其社会保险67.45万元(含白银区财政监督职能的转隶人员6名)、本年支付上年度9-12月份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金和11-12月份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10.03万元。 2、公用经费46.52万元,较上年增加7.68万元,主要原因是配置了增加印刷费(规章制度和审计法规汇编等资料)1.98万元、桌椅电脑等维护费1.07万元、电脑设备4.63万元。 3、项目经费240.88万元,较2018年增加240.88万元,主要为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服务费200万元和区财政拨入审计专项经费40.88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3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0.13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3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0.13万元。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未安排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0.13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为接待上级审计质量检查20人次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无 “三公经费”支出。 五、单位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详见附件2、3)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9月25日,区审计局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等文件要求,就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695.94万元财政资金和聘用社会中介机构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业务经费200万元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次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坚持“以结果为导向,基于证据”的思路,采用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定性与定量综合分析,通过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资金监管和资金效益做出了全面的评价。评价结果为: 1、白银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9.9分,根据《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中绩效评价结果划分等级标准,此次绩效评价等级为:良。总体认为:白银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合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合规、管理规范,监督到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力等成绩比较明显。但也存在是预算数据与决算数据不一致、固定资产未及时报废、公务卡结算率有待提高、距离上级领导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存在差距的问题,需要完善和提高。 2、白银市白银区审计局聘用社会中介机构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4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文件,此次绩效评价等级为:优。总体认为:聘用社会中介机构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200万元审计项目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清晰可操作、;项目管理严格有序;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产出质量、数量、时效均达到标准要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力等成绩比较明显。但也存在因为资金到位时间延后一定程度影响了项目的开工完工率、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积极性不高、被审计单位满意度不高的问题,需要加强管理和提高。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52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7.68元,增加19.77%,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人员增加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另一方面印制规章制度和审计法规汇编等资料、维修维护桌椅电脑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包括办公家具、通用设备及图书、书籍价值共计81.88万元(原值)、软件等无形资产16.35万元(原值)。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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