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 作者:白银区地方志 | 日期:2023-10-27 11:11 | 阅读:
1953年前,以加工订货、统购包销为主的初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在私营工业中已有较大发展。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以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新的阶段。这一时期境内乡社没有私营工业,因此,不涉及私营工业企业的改造的问题。只是对资本主义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新中国成立初期,境内没有规模较大的私营商业,村社仅有的私营商业是以适应自给自足小农经济市场而产生发展的,规模很小。商业主要有水川金沟口自由市场和五条沟口自由市场和个别私营杂货铺。1950年下半年,水川区、北山区及靖远县北湾区相继成立了供销合作社,起初以国家资本为主,可以参股的股份制企业,主要经营粮食、煤炭、棉纱、棉布、食油、食盐、煤油等人民生活必需品,同时,主要收购大宗农产品和外销部分农产品。掌控主要的市场经营活动,稳定市场物价,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私营商业以零售的方式主要经营国营商业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还鼓励私商长途贩运,活跃城乡交流。还有流动的货郎担,兑换颜料,贩卖针线,方便群众生活。
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着重加强对私营大批发商的改造。1954年,国家逐步扩大对农副产品的统购、派购范围,并逐步对有关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所必需的重要原材料,以及人民生活和出口需要的重要农产品实行派购和统购。重要工业原料完全由国营商业控制,实行计划供应。规定私商不得自营一般商品的进出口业务。这样,与此相关的一大批私营大批发商被国营商业所代替。中央明确私营零售商业的主要形式是代销、经销,由国营商业掌握商品货源,执行国家规定的零售牌价。当年,国家对私营商业的改造取得很大进展。这一时期,水川区、北山区及北湾区3乡内,市场供应方主要有水川供销社、大坝滩供销社、金山供销社及各供销社分设的供销点保障市场供应,基本满足人民的需要。私营商业仅有外地来的货郎担走街串巷。